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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对方主要负责人发生更换能否主张终止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3 21:23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依法建立的合同是受法令保护的,合同依法建立后,合同的当事人就需求按合同的要求实行合同,那么签定合同后对方首要负责人发作替换能不能建议停止合同实行?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签定合同后对方首要负责人发作替换能否建议停止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签定的合同依法建立的,而合同的首要负责人改变的,并不归于停止合同实行的景象,但两边能够洽谈停止合同。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洽谈一致,能够解除合同
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果时,解除权人能够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意图;
(二)在实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
(三)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首要债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行;
(四)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债款或许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意图;
(五)法令规则的其他景象。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签定的合同依法建立的,而合同的首要负责人改变的,并不归于停止合同实行的景象,但两边能够洽谈停止合同。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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