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实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3 03:506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付出暂行方法》。《方法》规则,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员工或许居民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形成伤病的,以及个人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形成伤病被确定为工伤的,在第三人不付出或许无法确认第三人的情况下,能够向社保经办组织书面请求医保基金或工伤保险基金先行付出。
《方法》规则,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员工或许居民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形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依照确认的职责巨细依法承当。超越第三人职责部分的医疗费用,由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依照国家规则付出。应当由第三人付出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付出或许无法确认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能够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书面请求根本医保基金先行付出。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接到个人请求后,经审阅确认其参与根本医保的,应当依照统筹区域根本医保基金付出的规则先行付出相应部分的医疗费用。
一起,个人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形成伤病被确定为工伤,第三人不付出工伤医疗费用或许无法确认第三人的,个人或许其近亲属能够持工伤确定决定书和有关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书面请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付出。此方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