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有哪些技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6 22:54
处理刑事案子阅卷技巧与民事案子比较,在刑事辩解案子中,辩解律师阅卷质量的凹凸,直接关系到案子的胜败。细心、细心、全面地研讨檀卷材料,有助于律师了解案情,发现问题,提炼辩解观念,为法庭上的辩解做好满足的预备,对一个刑事辩解律师显得尤为重要。但在实际中,许多律师对阅卷的重要性知道缺乏,不细心阅卷的现象比较遍及。乃至有的律师仅凭一份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就出庭辩解,这是很不负职责的做法。也有许多律师面临厚厚的檀卷材料束手无策,感觉千丝万缕,无从下手,只需草草看一遍完事,没有什么收成。律师假如对现有的依据材料不细心检查和充沛利用,彻底寄希望于本身的调查取证,不光阻力重重,并且具有较大的危险。这是舍近求远的方法。侦办机关经过强壮的国家机器获得的依据材料,假如能为我所用,在法庭审理中,往往能够出乎意料,获得最佳的辩解作用。
一、阅卷前的预备作业依据法令规矩,在刑事案子的检查起诉阶段,律师只能查阅部分檀卷材料,在审理阶段,律师能够查阅与案子有关的悉数依据材料。
有的办案单位对律师阅卷设定了种种约束,供给给律师查阅的檀卷材料极端有限,许多律师委曲求全、习以为常,并不提出抗议,有的律师在仿制檀卷材料的时分,为了节省时刻和费用,只选择部分材料复印。这不是正确的做法。阅卷的首要条件是,檀卷材料必定要全面、完好。只需是与案子有关的材料,一页都不能少,悉数都要仿制。假如办案单位不供给完好的檀卷,辩解律师应当与办案人员交涉,力排众议,保护本身的阅卷权力。假如定的权力得不到尊重和保证,在开庭的时分,律师应以未能全面审阅檀卷材料为由,请求休庭,要求法院对案子延期审理,然后到达保护律师阅卷权的意图。在阅卷之前,刑事辩解律师需求细心研讨公诉机关的《起诉书》。
《起诉书》是公诉机关对檀卷材料的提炼,里边简直每一句话都来源于檀卷材料。辩解律师要端正心态,清楚自己的态度。辩解律师的职责是为被告人供给法令服务,所在的视点应当是被告人的视点,是与《起诉书》的指控敌对的视点,因而,咱们要用置疑、挑刺的眼光,来细心检查檀卷材料。假如辩解律师的心里现已与公诉机关坚持了共同,阅卷也就失掉了含义,不或许获得严重突破。一同,咱们还应当对阅卷必定有所收成这一点充满决心。在我国,办案机关“重实体、轻程序”的习气由来已久,办案人员事务才能良莠不齐,有些办案人员职责心不强,取证程序不标准,依据材料制造粗糙。另一方面,法令关于刑事案子的依据要求十分高,有必要到达“现实清楚、依据确凿”的程度。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不或许是完美无瑕的,檀卷材料也是如此。只需咱们有决心,有耐性,多留神,必定能从檀卷资猜中找到自己需求的东西。
二、对诉讼文书、技术性材料的检查所谓的诉讼文书、技术性材料,指的是檀卷里边不触及案情本身的拘留证、逮捕证、判定定论等材料。
一般状况下,阅卷的时分很简单忽视这些材料。可是,假如咱们能对这些材料多加留神,或许会有意外的惊喜。刑事诉讼中关于“期限”的要求十分严厉。传唤证、拘留证、逮捕证等法令文书,能够阐明当事人在不同阶段的身份,也能够证明侦办人员的行为是否违法,当事人的奉告是否构成自首。关于这些文书,咱们要留意它时刻上的联接、上的改变。假如当事人是在排摸阶段被侦办机关传唤,自动奉告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依据法令规矩,归于自首情节。在我处理的多起案子傍边,《起诉书》并未确定当事人自首,依据侦办机关的《传唤证》、《拘留证》上注明的时刻,结合檀卷其他依据材料,提出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的观念,底子上都得到了法庭的认可。从檀卷资猜中发现一个小小的问题,捉住办案单位的凭据,能够为律师的作业带来很大的自动。《立案审批表》、《拘留证》、《逮捕证》上罪名的改变(结合终究《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也需求留神。一般景象下,罪名的改变是由于办案人员对行为的定性知道禁绝,可是也存在一些其他的原因。当事人的照实奉告是罪名改变的重要原因之一,还有或许是侦办机关的管辖权抵触,也便是部分之间的利益之争。《判定定论》(包含《职责确定书》、《评价陈说》等)虽然专业性比较强,但咱们不能由于自己是外行而抛弃。
相关法令对《判定定论》的方式要求十分严厉,可是在一些案子中,公诉人对这一方面的规矩不熟悉、不注重,所以往往能让辩解律师发现问题。一般状况下,《判定定论》或许存在的问题首要包含:
1、判定书的文号;
2、判定机关的资质;
3、判定人的资质;
4、判定人的数量;
5、签名、印章、判定时刻;
6、判定的进程;
三、对言词依据的检查言词依据首要包含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说、证人证言,也便是一般所说的“口供”或许“笔录”。在传统的观念里边,口供被视为“依据之王”,往往构成檀卷材料的首要内容。
《起诉书》对案子现实部分的描绘,绝大部分来自对言词依据的收拾。在研讨言词依据的时分,咱们首要需求知道到这么几个问题:
1、言词依据大多是经过当事人对作业的回想来制造的。人的回想并不是必定牢靠的,常常会呈现紊乱、含糊、过错,乃至是忘记,尤其是对时刻长远的一些作业的回想;
2、办案人员在记载当事人叙述的时分,难免会协助他安排和收拾言语,留下记载人自己的痕迹;
3、关于同一作业的描绘,在檀卷中会有多个人的多份笔录,假如这些笔录叙述的内容彻底共同,毫无疑问,办案人员没有客观实在地记载当事人的陈说;假如存在太多的严重差异,则阐明其间部分言词依据的可信度值得置疑。
以上三点归纳起来便是一句话:言词依据具有不稳定性。只需咱们乐意花时刻将檀卷中一切的言词依据重复做比照,细心琢磨,必定能够满载而回。
咱们在检查言词依据的方式时需求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1、笔录的制造时刻。笔录构成于案子的哪个阶段,关系到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等情节的问题。笔录制造继续的时刻,关系到侦办程序是否违法的问题(超过了法定的时刻,归于变相的刑讯逼供)。经过对几份笔录制造时刻的比较,咱们能够剖析一下:不同的笔录对同一作业的描绘内容发生了什么改变,为什么会呈现这种改变?
2、笔录制造人及在场人。许多时分,咱们的侦办人员制造笔录的时分没有养成签名的习气。虽然绝大多数的笔录上记载了两个侦办人员的姓名,可是实际上除了记载人员的笔迹,很少有另一名在场的侦办人员的签名。这是一个很显着的依据瑕疵,侦办机关无法证明在场的侦办人员是两人,假如无法证明这一点,那就违反了《》的规矩,从理论上来说,便是不合法的依据,应当扫除。
3、笔录制造的地址。在我处理的一同职务违法案子中,证人证言对咱们十分晦气。咱们找到证人了解状况,证人表明,他在侦办机关叙述的不是现实,可是他不敢出庭作证,怕被侦办机关带走。为了本身的安全,我也不考虑对他调查取证。那么只需请求法院取证了。
法院取证的条件是侦办机关的笔录没有效能,不然法院不会承受咱们的请求。我重复研讨证人证言,成果发现,侦办机关取证的地址是在一家款待所。据证人讲,便是在这家款待所里,他失掉人身自由长达一个月时刻,被逼依照侦办机关的要求,在现已制造好的笔录上签字。我查阅《刑事诉讼规矩》,发现取证的地址是不合法的。由于约束人身自由这一点欠好证明,只需经过地址的不合法性来推翻这份证言。法院采用了我的定见,从头对证人取证,终究否定了被告人的该起违法现实。
4、是否奉告当事人权力义务。依据法令规矩,侦办人员在第一次讯问违法嫌疑人或问询证人的时分,有必要奉告其权力义务,有点像港台影视里边咱们常常听到的“你有权坚持沉默”,仅仅在这儿换成了“你有权请求回避”、“做伪证是要承当法令职责的”。我每次阅卷的时分,都会留神笔录里边是不是有这样的记载。一般来说侦办人员不会遗失这一项内容。可是,山君也有打盹的时分,我遇到过一次这样的景象,违法嫌疑人告诉我,他与办案的侦办人员有私家对立,为此我特别留意第一次的笔录里边是否奉告了权力义务。公然,这名侦办人员或许想公报私仇,为了参加案子的侦办,没有奉告违法嫌疑人有请求回避的权力。在法庭上,我无法举证侦办人员和违法嫌疑人之间的私家恩怨,于是以侦办人员“未奉告违法嫌疑人权力”为由,对该侦办人员参加提讯的讯问笔录提出了质疑。
5、笔录的签名。一份方式上合格的笔录,最少应当有三个以上的签名:两名侦办人员,一名当事人。关于侦办人员签名的问题,前面现已讨论过,这儿说说当事人签名的问题。当事人的签名,是最简单被律师忽视的问题。简直一切的笔录,终究的话都是相同的“以上内容我看过(向我宣读过),和我所说的共同。某某某,年月日”。所以咱们都不注重这句话。可是,我在一个案子里边便是经过一句这样的话,否定了当事人的一份有罪供述。笔录上的记载是这样的:“以上笔录我现已看过,和我所说的共同(由于某某某是文盲,以上由民警代写)”。已然笔录上没注明是宣读,那么必定是没宣读;已然我的当事人是文盲,又怎么能够“看”?这就意味着,笔录的内容我的当事人并不知道,不能作为依据运用。当我在法庭上宣布这个观念的时分,公诉人登时哑口无言。公诉人底子没有留意到签名的问题。这是一个很显着的缝隙,只需留意到了这句话,就能够得出判别。有些时分,当事人迫于无法,会在侦办机关现已制造好的笔录上签名。可是,为了在今后的庭审中申辩,有的当事人会在签名上做一些四肢。比方“和我所说的不共同”等等,假如侦办人员粗心粗心,这样的笔录就会作为依据移交到法院,给律师的辩解带来时机。
6、笔录是否有修正、增加内容的痕迹。在会晤在押当事人的时分,有些当事人告诉我,笔录中的一些对本身晦气的话,他并没有说过,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呈现在了笔录之中。假如当事人的说法是实在的,那就意味着侦办人员对现已制造完毕的笔录增加了新的内容。这一做法看似难以想象,在实际生活中却是有或许发生的。某些侦办人员破案心切,不吝以身试法,假造依据。
因而,咱们在检查言词依据的时分,必定要留神笔录的书写是否流通,字体大小是否底子共同,笔迹风格是否共同,墨迹的深浅是否共同。假如在笔录中呈现了不和谐的笔迹,而又没有被告人加盖指模承认,那就需求引起咱们满足的警觉。假如咱们深信笔录或许存在假造之处,那么能够向法院请求进行笔迹判定。辩解律师的请求不必定会被法院采用,可是经过这一招敲山震虎,能够对法院终究判定的成果起到有利的协助。笔录的内容因案子不同而千差万别。每一份放进檀卷的笔录都是为了证明该案子的某一个或几个点,能不能相互印证便是要害了。公诉人要得出的定论是能够相互印证,而咱们要得出的定论便是笔录中要害现实的抵触。一同案子现实的底子要素包含:时刻、地址、人物、经过。
判别当事人陈说的内容的真伪以及可信度,能够经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研讨当事人在不一同间所做的不同笔录中的差异;
2、比较不同当事人对同一作业的陈说的差异;
3、结合檀卷中其他依据材料(书证、依据等),找出当事人陈说的对立之处;
4、结合当事人的人生经历,找出其陈说的对立之处;
5、结合辩解律师的人生经历,找出当事人陈说的对立之处。
四、对其他檀卷材料的检查。
檀卷资猜中还有书证、相片等其他依据材料。咱们相同要从方式和内容两个方面来细心检查,不能漫不经心这儿侧重说说相片。相片是对案发现场或依据的一个客观反映。在检查相片的时分,咱们应结合案子具体状况和生活经历来做出判别。在檀卷资猜中,还有一类所谓的“依据”,那便是由侦办机关制造的《状况阐明》、《捕获经过》等。虽然这些材料不归于法定的依据品种,可是在案子的审理中,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在处理一某大学校长案子中,发现当地纪委出具的一份阐明与反贪机关立案侦办的时刻有显着对立之处,庭审质证进程中,我对其在立案之前的依据提出了合法性的质证定见。获得不错的作用。对此,刑事辩解律师一方面要严厉指出这些材料不该作为依据运用,一方面又要给予满足的注重,发现其内容上存在的问题,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在一切的檀卷材料检查完毕之后,刑事辩解律师还需求站在整个案子的高度,来剖析一下:指向被告人违法的材料有哪些?不合法依据扫除之后还剩余哪些?现有的依据是否能够构成完好的依据链条?檀卷资猜中缺失了哪些要害性的依据?经过对全案依据材料的归纳剖析,假如咱们能够深信依据链条开裂的话,能够“依据缺乏”为由,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写在终究的话一名胜任的刑事辩解律师,需求具有丰厚的和生活经历,需求敏锐的调查和满足的耐性,需求不服输的干劲和勇于应战的勇气,需求杰出的交流才能和雄辩的谈锋。
这些归纳本质,在阅卷进程中都能得到充沛的表现。或许有人以为,刑事辩解律师是困难的,辛辛苦苦阅卷的收成,法官或许底子不会采用,何须费那么大的力气呢?咱们不该该赞同这样的观念。司法机关存在的问题,不能成为律师抛弃事务研究的理由。更不能对一个案子,由于法官不理睬没有采用咱们的定见,就草草处理。咱们用心用处理每一个案子,至少让法官心里感觉到,律师并不是无知之辈。也应该信任司法机关在审理案子的时分,必定要考虑到法令的相关规矩,哪怕仅仅是在表面上恪守法令,这就为律师的作业供给了舞台。案子辩解作业完毕后,用心写一份有深度的辩解词,提交法庭,一切材料装订成册,信任檀卷终有一天会重见天日,刑事辩解律师的辛勤劳动总有一天会得到人们的必定。身为一名刑事辩解律师,咱们必定要深信:法令有时会熟睡,可是它绝不会逝世。
一、阅卷前的预备作业依据法令规矩,在刑事案子的检查起诉阶段,律师只能查阅部分檀卷材料,在审理阶段,律师能够查阅与案子有关的悉数依据材料。
有的办案单位对律师阅卷设定了种种约束,供给给律师查阅的檀卷材料极端有限,许多律师委曲求全、习以为常,并不提出抗议,有的律师在仿制檀卷材料的时分,为了节省时刻和费用,只选择部分材料复印。这不是正确的做法。阅卷的首要条件是,檀卷材料必定要全面、完好。只需是与案子有关的材料,一页都不能少,悉数都要仿制。假如办案单位不供给完好的檀卷,辩解律师应当与办案人员交涉,力排众议,保护本身的阅卷权力。假如定的权力得不到尊重和保证,在开庭的时分,律师应以未能全面审阅檀卷材料为由,请求休庭,要求法院对案子延期审理,然后到达保护律师阅卷权的意图。在阅卷之前,刑事辩解律师需求细心研讨公诉机关的《起诉书》。
《起诉书》是公诉机关对檀卷材料的提炼,里边简直每一句话都来源于檀卷材料。辩解律师要端正心态,清楚自己的态度。辩解律师的职责是为被告人供给法令服务,所在的视点应当是被告人的视点,是与《起诉书》的指控敌对的视点,因而,咱们要用置疑、挑刺的眼光,来细心检查檀卷材料。假如辩解律师的心里现已与公诉机关坚持了共同,阅卷也就失掉了含义,不或许获得严重突破。一同,咱们还应当对阅卷必定有所收成这一点充满决心。在我国,办案机关“重实体、轻程序”的习气由来已久,办案人员事务才能良莠不齐,有些办案人员职责心不强,取证程序不标准,依据材料制造粗糙。另一方面,法令关于刑事案子的依据要求十分高,有必要到达“现实清楚、依据确凿”的程度。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不或许是完美无瑕的,檀卷材料也是如此。只需咱们有决心,有耐性,多留神,必定能从檀卷资猜中找到自己需求的东西。
二、对诉讼文书、技术性材料的检查所谓的诉讼文书、技术性材料,指的是檀卷里边不触及案情本身的拘留证、逮捕证、判定定论等材料。
一般状况下,阅卷的时分很简单忽视这些材料。可是,假如咱们能对这些材料多加留神,或许会有意外的惊喜。刑事诉讼中关于“期限”的要求十分严厉。传唤证、拘留证、逮捕证等法令文书,能够阐明当事人在不同阶段的身份,也能够证明侦办人员的行为是否违法,当事人的奉告是否构成自首。关于这些文书,咱们要留意它时刻上的联接、上的改变。假如当事人是在排摸阶段被侦办机关传唤,自动奉告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依据法令规矩,归于自首情节。在我处理的多起案子傍边,《起诉书》并未确定当事人自首,依据侦办机关的《传唤证》、《拘留证》上注明的时刻,结合檀卷其他依据材料,提出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的观念,底子上都得到了法庭的认可。从檀卷资猜中发现一个小小的问题,捉住办案单位的凭据,能够为律师的作业带来很大的自动。《立案审批表》、《拘留证》、《逮捕证》上罪名的改变(结合终究《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也需求留神。一般景象下,罪名的改变是由于办案人员对行为的定性知道禁绝,可是也存在一些其他的原因。当事人的照实奉告是罪名改变的重要原因之一,还有或许是侦办机关的管辖权抵触,也便是部分之间的利益之争。《判定定论》(包含《职责确定书》、《评价陈说》等)虽然专业性比较强,但咱们不能由于自己是外行而抛弃。
相关法令对《判定定论》的方式要求十分严厉,可是在一些案子中,公诉人对这一方面的规矩不熟悉、不注重,所以往往能让辩解律师发现问题。一般状况下,《判定定论》或许存在的问题首要包含:
1、判定书的文号;
2、判定机关的资质;
3、判定人的资质;
4、判定人的数量;
5、签名、印章、判定时刻;
6、判定的进程;
三、对言词依据的检查言词依据首要包含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说、证人证言,也便是一般所说的“口供”或许“笔录”。在传统的观念里边,口供被视为“依据之王”,往往构成檀卷材料的首要内容。
《起诉书》对案子现实部分的描绘,绝大部分来自对言词依据的收拾。在研讨言词依据的时分,咱们首要需求知道到这么几个问题:
1、言词依据大多是经过当事人对作业的回想来制造的。人的回想并不是必定牢靠的,常常会呈现紊乱、含糊、过错,乃至是忘记,尤其是对时刻长远的一些作业的回想;
2、办案人员在记载当事人叙述的时分,难免会协助他安排和收拾言语,留下记载人自己的痕迹;
3、关于同一作业的描绘,在檀卷中会有多个人的多份笔录,假如这些笔录叙述的内容彻底共同,毫无疑问,办案人员没有客观实在地记载当事人的陈说;假如存在太多的严重差异,则阐明其间部分言词依据的可信度值得置疑。
以上三点归纳起来便是一句话:言词依据具有不稳定性。只需咱们乐意花时刻将檀卷中一切的言词依据重复做比照,细心琢磨,必定能够满载而回。
咱们在检查言词依据的方式时需求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1、笔录的制造时刻。笔录构成于案子的哪个阶段,关系到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等情节的问题。笔录制造继续的时刻,关系到侦办程序是否违法的问题(超过了法定的时刻,归于变相的刑讯逼供)。经过对几份笔录制造时刻的比较,咱们能够剖析一下:不同的笔录对同一作业的描绘内容发生了什么改变,为什么会呈现这种改变?
2、笔录制造人及在场人。许多时分,咱们的侦办人员制造笔录的时分没有养成签名的习气。虽然绝大多数的笔录上记载了两个侦办人员的姓名,可是实际上除了记载人员的笔迹,很少有另一名在场的侦办人员的签名。这是一个很显着的依据瑕疵,侦办机关无法证明在场的侦办人员是两人,假如无法证明这一点,那就违反了《》的规矩,从理论上来说,便是不合法的依据,应当扫除。
3、笔录制造的地址。在我处理的一同职务违法案子中,证人证言对咱们十分晦气。咱们找到证人了解状况,证人表明,他在侦办机关叙述的不是现实,可是他不敢出庭作证,怕被侦办机关带走。为了本身的安全,我也不考虑对他调查取证。那么只需请求法院取证了。
法院取证的条件是侦办机关的笔录没有效能,不然法院不会承受咱们的请求。我重复研讨证人证言,成果发现,侦办机关取证的地址是在一家款待所。据证人讲,便是在这家款待所里,他失掉人身自由长达一个月时刻,被逼依照侦办机关的要求,在现已制造好的笔录上签字。我查阅《刑事诉讼规矩》,发现取证的地址是不合法的。由于约束人身自由这一点欠好证明,只需经过地址的不合法性来推翻这份证言。法院采用了我的定见,从头对证人取证,终究否定了被告人的该起违法现实。
4、是否奉告当事人权力义务。依据法令规矩,侦办人员在第一次讯问违法嫌疑人或问询证人的时分,有必要奉告其权力义务,有点像港台影视里边咱们常常听到的“你有权坚持沉默”,仅仅在这儿换成了“你有权请求回避”、“做伪证是要承当法令职责的”。我每次阅卷的时分,都会留神笔录里边是不是有这样的记载。一般来说侦办人员不会遗失这一项内容。可是,山君也有打盹的时分,我遇到过一次这样的景象,违法嫌疑人告诉我,他与办案的侦办人员有私家对立,为此我特别留意第一次的笔录里边是否奉告了权力义务。公然,这名侦办人员或许想公报私仇,为了参加案子的侦办,没有奉告违法嫌疑人有请求回避的权力。在法庭上,我无法举证侦办人员和违法嫌疑人之间的私家恩怨,于是以侦办人员“未奉告违法嫌疑人权力”为由,对该侦办人员参加提讯的讯问笔录提出了质疑。
5、笔录的签名。一份方式上合格的笔录,最少应当有三个以上的签名:两名侦办人员,一名当事人。关于侦办人员签名的问题,前面现已讨论过,这儿说说当事人签名的问题。当事人的签名,是最简单被律师忽视的问题。简直一切的笔录,终究的话都是相同的“以上内容我看过(向我宣读过),和我所说的共同。某某某,年月日”。所以咱们都不注重这句话。可是,我在一个案子里边便是经过一句这样的话,否定了当事人的一份有罪供述。笔录上的记载是这样的:“以上笔录我现已看过,和我所说的共同(由于某某某是文盲,以上由民警代写)”。已然笔录上没注明是宣读,那么必定是没宣读;已然我的当事人是文盲,又怎么能够“看”?这就意味着,笔录的内容我的当事人并不知道,不能作为依据运用。当我在法庭上宣布这个观念的时分,公诉人登时哑口无言。公诉人底子没有留意到签名的问题。这是一个很显着的缝隙,只需留意到了这句话,就能够得出判别。有些时分,当事人迫于无法,会在侦办机关现已制造好的笔录上签名。可是,为了在今后的庭审中申辩,有的当事人会在签名上做一些四肢。比方“和我所说的不共同”等等,假如侦办人员粗心粗心,这样的笔录就会作为依据移交到法院,给律师的辩解带来时机。
6、笔录是否有修正、增加内容的痕迹。在会晤在押当事人的时分,有些当事人告诉我,笔录中的一些对本身晦气的话,他并没有说过,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呈现在了笔录之中。假如当事人的说法是实在的,那就意味着侦办人员对现已制造完毕的笔录增加了新的内容。这一做法看似难以想象,在实际生活中却是有或许发生的。某些侦办人员破案心切,不吝以身试法,假造依据。
因而,咱们在检查言词依据的时分,必定要留神笔录的书写是否流通,字体大小是否底子共同,笔迹风格是否共同,墨迹的深浅是否共同。假如在笔录中呈现了不和谐的笔迹,而又没有被告人加盖指模承认,那就需求引起咱们满足的警觉。假如咱们深信笔录或许存在假造之处,那么能够向法院请求进行笔迹判定。辩解律师的请求不必定会被法院采用,可是经过这一招敲山震虎,能够对法院终究判定的成果起到有利的协助。笔录的内容因案子不同而千差万别。每一份放进檀卷的笔录都是为了证明该案子的某一个或几个点,能不能相互印证便是要害了。公诉人要得出的定论是能够相互印证,而咱们要得出的定论便是笔录中要害现实的抵触。一同案子现实的底子要素包含:时刻、地址、人物、经过。
判别当事人陈说的内容的真伪以及可信度,能够经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研讨当事人在不一同间所做的不同笔录中的差异;
2、比较不同当事人对同一作业的陈说的差异;
3、结合檀卷中其他依据材料(书证、依据等),找出当事人陈说的对立之处;
4、结合当事人的人生经历,找出其陈说的对立之处;
5、结合辩解律师的人生经历,找出当事人陈说的对立之处。
四、对其他檀卷材料的检查。
檀卷资猜中还有书证、相片等其他依据材料。咱们相同要从方式和内容两个方面来细心检查,不能漫不经心这儿侧重说说相片。相片是对案发现场或依据的一个客观反映。在检查相片的时分,咱们应结合案子具体状况和生活经历来做出判别。在檀卷资猜中,还有一类所谓的“依据”,那便是由侦办机关制造的《状况阐明》、《捕获经过》等。虽然这些材料不归于法定的依据品种,可是在案子的审理中,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在处理一某大学校长案子中,发现当地纪委出具的一份阐明与反贪机关立案侦办的时刻有显着对立之处,庭审质证进程中,我对其在立案之前的依据提出了合法性的质证定见。获得不错的作用。对此,刑事辩解律师一方面要严厉指出这些材料不该作为依据运用,一方面又要给予满足的注重,发现其内容上存在的问题,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在一切的檀卷材料检查完毕之后,刑事辩解律师还需求站在整个案子的高度,来剖析一下:指向被告人违法的材料有哪些?不合法依据扫除之后还剩余哪些?现有的依据是否能够构成完好的依据链条?檀卷资猜中缺失了哪些要害性的依据?经过对全案依据材料的归纳剖析,假如咱们能够深信依据链条开裂的话,能够“依据缺乏”为由,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写在终究的话一名胜任的刑事辩解律师,需求具有丰厚的和生活经历,需求敏锐的调查和满足的耐性,需求不服输的干劲和勇于应战的勇气,需求杰出的交流才能和雄辩的谈锋。
这些归纳本质,在阅卷进程中都能得到充沛的表现。或许有人以为,刑事辩解律师是困难的,辛辛苦苦阅卷的收成,法官或许底子不会采用,何须费那么大的力气呢?咱们不该该赞同这样的观念。司法机关存在的问题,不能成为律师抛弃事务研究的理由。更不能对一个案子,由于法官不理睬没有采用咱们的定见,就草草处理。咱们用心用处理每一个案子,至少让法官心里感觉到,律师并不是无知之辈。也应该信任司法机关在审理案子的时分,必定要考虑到法令的相关规矩,哪怕仅仅是在表面上恪守法令,这就为律师的作业供给了舞台。案子辩解作业完毕后,用心写一份有深度的辩解词,提交法庭,一切材料装订成册,信任檀卷终有一天会重见天日,刑事辩解律师的辛勤劳动总有一天会得到人们的必定。身为一名刑事辩解律师,咱们必定要深信:法令有时会熟睡,可是它绝不会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