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4:23
在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也是经常出现的,处理起来尽管费事,可是也有理可依有法可查,而有时医疗事故牵扯到两家医院,事情就更杂乱了,那么两个医院医治医疗差错职责由谁承当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两个医院医治医疗差错职责承当
2016年2月4日0时30分,原告陈某怀孕9个月余因下腹肿痛1小时后到被告某乡卫生院待产。因第二产程延善于当日11时转诊某县妇保院。于当日临产出胎儿(原告齐某某)。
原告齐某某因“母孕39周4天剖宫产窒息复苏30分钟”于2016年2月4日12时50分转儿科医治,随后于2016年2月6日转至区妇保院住院医治,于2010年2月14日患儿家长要求出院,奉告患儿病况未达出院要求,如不继续医治可能会导致病况加剧,患儿家长表明了解,签字主动出院。出院后在区妇保院、某医院、某市红十字会医院门诊医治。
2017年9月5日某县卫生局托付某市医学会对患者齐某某、陈某与某乡卫生院、某县妇保院的医疗胶葛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本病例医疗事故争议归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某乡卫生院承当非必须职责,某县妇保院在本病例医疗事故争议中无职责。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请求对某乡卫生院、妇保院及区妇保院的医治行为进行司法鉴定,定见为:卫生院存在差错,不扫除该差错与胎儿出世时发作的窒息存在必定的因果关系,主张医疗差错行为职责参加度为40%。妇幼保健院存在细微差错,但该差错与齐某某新生儿窒息的发作无直接因果关系,未尽到彻底的奉告职责,存在缺乏。主张医疗差错行为职责参加度为5-10%。
法院判定:卫生院对齐某某承当40%职责,妇保院对陈某承当10%职责,陈某对齐某某自行承当60%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榜首百零六条第二款、榜首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被告大兴乡卫生院在陈某临产过程中,未尽到应尽的留意职责,因而卫生院应对原告齐某某的丢失承当40%的补偿职责;被告妇保院在接产过程中,存在细微差错,但该差错与新生儿窒息的发作无直接因果关系,故应对原告陈某的丢失承当10%的补偿职责,对原告齐某某的丢失不承当补偿职责;原告齐某某的家族对齐某某的医治不行继续及体系,是形成其脑瘫残疾的另一方面原因,因而,对原告齐某某的丢失原告应自行承当60%的职责。
律师说法:若本身存在差错,则需自行承当职责
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存在本身的职责,包含采纳合法合理的医治手法对相应患者问题进行医治,以及奉告、留意职责等,但尤其在触及孕妈妈、儿童的医疗事故中,家族常常也具有应当做到的职责。家族的职责包含合理决议患者医治办法,当自主挑选了必定的医治办法后,医疗机构尽到奉告职责后,发作预告过的成果时,家族需自行承当。
二、谁来承当医疗差错的举证职责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作的侵权胶葛并不都适用医疗胶葛“举证职责倒置”。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则医疗胶葛“举证职责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胶葛,假如医院与患者之间的胶葛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胶葛 “举证职责倒置”的规则,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子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依据分配原则。
综上所述,关于牵扯到两个医院的医疗事故,详细的职责区分应该看两边谁的职责比较大,首要差错比较大的一方,承当的职责也更大,这是十分合理的。以上便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假如您还有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一、两个医院医治医疗差错职责承当
2016年2月4日0时30分,原告陈某怀孕9个月余因下腹肿痛1小时后到被告某乡卫生院待产。因第二产程延善于当日11时转诊某县妇保院。于当日临产出胎儿(原告齐某某)。
原告齐某某因“母孕39周4天剖宫产窒息复苏30分钟”于2016年2月4日12时50分转儿科医治,随后于2016年2月6日转至区妇保院住院医治,于2010年2月14日患儿家长要求出院,奉告患儿病况未达出院要求,如不继续医治可能会导致病况加剧,患儿家长表明了解,签字主动出院。出院后在区妇保院、某医院、某市红十字会医院门诊医治。
2017年9月5日某县卫生局托付某市医学会对患者齐某某、陈某与某乡卫生院、某县妇保院的医疗胶葛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本病例医疗事故争议归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某乡卫生院承当非必须职责,某县妇保院在本病例医疗事故争议中无职责。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请求对某乡卫生院、妇保院及区妇保院的医治行为进行司法鉴定,定见为:卫生院存在差错,不扫除该差错与胎儿出世时发作的窒息存在必定的因果关系,主张医疗差错行为职责参加度为40%。妇幼保健院存在细微差错,但该差错与齐某某新生儿窒息的发作无直接因果关系,未尽到彻底的奉告职责,存在缺乏。主张医疗差错行为职责参加度为5-10%。
法院判定:卫生院对齐某某承当40%职责,妇保院对陈某承当10%职责,陈某对齐某某自行承当60%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榜首百零六条第二款、榜首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被告大兴乡卫生院在陈某临产过程中,未尽到应尽的留意职责,因而卫生院应对原告齐某某的丢失承当40%的补偿职责;被告妇保院在接产过程中,存在细微差错,但该差错与新生儿窒息的发作无直接因果关系,故应对原告陈某的丢失承当10%的补偿职责,对原告齐某某的丢失不承当补偿职责;原告齐某某的家族对齐某某的医治不行继续及体系,是形成其脑瘫残疾的另一方面原因,因而,对原告齐某某的丢失原告应自行承当60%的职责。
律师说法:若本身存在差错,则需自行承当职责
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存在本身的职责,包含采纳合法合理的医治手法对相应患者问题进行医治,以及奉告、留意职责等,但尤其在触及孕妈妈、儿童的医疗事故中,家族常常也具有应当做到的职责。家族的职责包含合理决议患者医治办法,当自主挑选了必定的医治办法后,医疗机构尽到奉告职责后,发作预告过的成果时,家族需自行承当。
二、谁来承当医疗差错的举证职责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作的侵权胶葛并不都适用医疗胶葛“举证职责倒置”。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则医疗胶葛“举证职责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胶葛,假如医院与患者之间的胶葛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胶葛 “举证职责倒置”的规则,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子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依据分配原则。
综上所述,关于牵扯到两个医院的医疗事故,详细的职责区分应该看两边谁的职责比较大,首要差错比较大的一方,承当的职责也更大,这是十分合理的。以上便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假如您还有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