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18:52
所谓债款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款人的债款,但该债款专归于债款人本身的在外。代位权的行使规模以债款人的债款为限。债款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款人担负。债款人按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则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契合下列条件:(一)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合法;(二)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三)债款人的债款已到期;(四)债款人的债款不是专归于债款人本身的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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