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开发的房产抵债涉及哪些税收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06:45问:房地产企业将开发的房产抵债给修建公司,请问其间触及的税收问题?
答: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第四条第三款规则:“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别人,视同出售不动产。”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房子抵顶债款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71号规则:“单位或个人以房子抵顶有关债款,不论是经两边(或多方)洽谈决议的,仍是由法院裁决的,其房子所有权已发作搬运,且原房主也获得了经济利益(削减了债款),因而,对单位或个人以房子或其他不动产抵顶有关债款的行为,应按”出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因而,房地产企业将部分产品抵债给修建公司,房地产企业应按“出售不动产”税目交纳营业税。抵债不动产价格按《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规则的次序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核算交纳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事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6]31号)规则:
六、关于开发产品视同出售行为的税务处理问题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财物或用于捐献、资助、职工福利、奖赏、对外出资、分配给股东或出资人、赔偿债款、交流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钱银性财物等行为,应视同出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搬运,或于实践获得利益权力时承认收入(或赢利)的完成。承认收入(或赢利)的办法和次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商场出售价格承认;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商场公允价值承认;
(三)按开发产品的本钱赢利率承认。开发产品的本钱赢利率不得低于15%,详细份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二十五条企业发作非钱银性财物交流,以及将货品、产业、劳务用于捐献、偿债、资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许赢利分配等用处的,应当视同出售货品、转让产业或许供给劳务,但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还有规则的在外。
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办理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6]187号)规则:
三、非直接出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承认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赏、对外出资、分配给股东或出资人、赔偿债款、交流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钱银性财物等,发作所有权搬运时应视同出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办法和次序承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区域、同一年度出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承认;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商场价格或评价价值承认。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租借等商业用处时,假如产权未发作搬运,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本钱和费用。
印花税。
《关于印花税若干详细问题的解说和规则的告诉》(国税发〔1991〕155号)十、“产权搬运书据”税目中“产业所有权”搬运书据的纳税规模怎么划定?
“产业所有权”搬运书据的纳税规模是:经政府办理机关挂号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搬运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需注意的是,根据《税收征收办理法》的规则,纳税人上述申报的计税根据显着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