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执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救济争端裁决暂行规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21:17
商务部令2013年第2号《履行世界交易组织交易救助争端判决暂行规矩》。。
《履行世界交易组织交易救助争端判决暂行规矩》现已2013年7月27日商务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部长高虎城
2013年7月29日
第一条为履行世界交易组织反倾销、反补贴和保证办法争端判决,依据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制定本规矩。
第二条世界交易组织争端处理组织作出判决,要求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或许保证办法与世界交易组织协议相一致的,商务部能够依法主张或许决议修正、撤销反倾销、反补贴或保证办法,或许决议采纳其他恰当办法。
第三条在作出本规矩第二条的主张或许决议之前,商务部能够对有关案子进行再查询。决议进行再查询的,应当发布公告或许以其他方法告诉案子利害关系方。
第四条再查询能够选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对等方法。
第五条在得出再查询结果之前,商务部应当将所依据的根本现实发表给利害关系方,并给予合理时刻提出谈论定见。
第六条商务部能够就修正或许撤销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证办法关税等关税办法,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主张,并依据其决议发布公告。
商务部决议修正或许撤销价格许诺、许诺、数量约束等办法,或许决议采纳其他恰当办法的,应当发布公告或许以其他方法告诉案子利害关系方。
第七条依据我国订立或参与的其他交易协议作出的判决,要求我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证办法与该协议相一致的,参照本规矩履行。
第八条本规矩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矩实施之日没有履行结束的判决,适用本规矩。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