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产品充抵入股是否为公开销售?能否以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无效这个专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09:45
专利无效宣告恳求中,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可作为无效理由。不具备新颖性广泛意义上来讲,通常是指在恳求专利之前,本专利的内容经过以下方法被揭露:出产、出售、广告宣传、发传单、宣布论文、讲演、展厅展现、橱窗展现、多媒体演示、动画展现等。
福建某公司享有布料夹砖组织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洛阳某公司以权利要求1-5、7-14不具备新颖性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恳求。复审委作出保持本专利权有用的检查决议。
洛阳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北京一中院判定保持检查决议,洛阳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为:附件4证明福建某公司在本专利恳求日之前已经过出售、运用的方法导致本专利揭露,因而本专利权利要求1-5、7-14不具备新颖性。
二审法院查明:
附件4的查询笔录中记载“杜某:2002年12月底,福建某公司以其××压机抵150万元,另出150万现金,这个机器是福建某公司的第一台机器,压机是2003年7月份到厂里装置……,2004年3月19号产品检测合格”。
据此,首要,能够清晰福建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在2002年是合资入股的联系,2002年的压砖机以充抵股份入股的方法交予武汉某公司,并非是商业上的出售行为。其次,依照商业常规,因为福建某公司和武汉某公司之间的这种合资入股的特定联系,武汉某公司关于充抵入股的压砖机应负有默示的保密责任,因而,在压砖机的装置调试运用过程中,除武汉某公司相关人员和工人以外的其他人无法进入设备区并进一步了解压砖机的技能内容。并且,本专利产品体积巨大,结构杂乱,其间的结构部件不能一望而知,在不懂得其专业知识并将其拆分的情况下,很难清楚了解其技能计划。
综上,洛阳某公司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5、7-14不具备新颖性的建议不能成立,故二审法院判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扩展阅览:
专利无效宣告恳求中,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能够作为无效理由。
不具备新颖性广泛意义上来讲,通常是指在恳求专利之前,本专利的内容经过以下方法被揭露了:出产、出售、广告宣传、发传单、宣布论文、讲演、展厅展现、橱窗展现、多媒体演示、动画展现等。
因而,关于一项新技能、新产品、新设备、新系统、新工艺等,首要,归纳考虑是以商业秘密还是以专利的方法进行维护。其次,假如适合以专利方法进行维护的,可在研制阶段,针对各研制阶段的核心技能、半制品、制品、一代产品、二代产品等更新换代产品进行层层维护,恳求多项专利,然后躲避因专利恳求前已揭露而导致专利授权后被无效的危险。
附:
《专利法实施细则》(2002年修订)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则,无效宣告恳求的理由,是指被颁发专利的创造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专利法》(2000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则,新颖性,是指在恳求日曾经没有相同的创造……在国内揭露运用过或许以其他方法为大众所知,……。
福建某公司享有布料夹砖组织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洛阳某公司以权利要求1-5、7-14不具备新颖性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恳求。复审委作出保持本专利权有用的检查决议。
洛阳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北京一中院判定保持检查决议,洛阳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为:附件4证明福建某公司在本专利恳求日之前已经过出售、运用的方法导致本专利揭露,因而本专利权利要求1-5、7-14不具备新颖性。
二审法院查明:
附件4的查询笔录中记载“杜某:2002年12月底,福建某公司以其××压机抵150万元,另出150万现金,这个机器是福建某公司的第一台机器,压机是2003年7月份到厂里装置……,2004年3月19号产品检测合格”。
据此,首要,能够清晰福建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在2002年是合资入股的联系,2002年的压砖机以充抵股份入股的方法交予武汉某公司,并非是商业上的出售行为。其次,依照商业常规,因为福建某公司和武汉某公司之间的这种合资入股的特定联系,武汉某公司关于充抵入股的压砖机应负有默示的保密责任,因而,在压砖机的装置调试运用过程中,除武汉某公司相关人员和工人以外的其他人无法进入设备区并进一步了解压砖机的技能内容。并且,本专利产品体积巨大,结构杂乱,其间的结构部件不能一望而知,在不懂得其专业知识并将其拆分的情况下,很难清楚了解其技能计划。
综上,洛阳某公司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5、7-14不具备新颖性的建议不能成立,故二审法院判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扩展阅览:
专利无效宣告恳求中,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能够作为无效理由。
不具备新颖性广泛意义上来讲,通常是指在恳求专利之前,本专利的内容经过以下方法被揭露了:出产、出售、广告宣传、发传单、宣布论文、讲演、展厅展现、橱窗展现、多媒体演示、动画展现等。
因而,关于一项新技能、新产品、新设备、新系统、新工艺等,首要,归纳考虑是以商业秘密还是以专利的方法进行维护。其次,假如适合以专利方法进行维护的,可在研制阶段,针对各研制阶段的核心技能、半制品、制品、一代产品、二代产品等更新换代产品进行层层维护,恳求多项专利,然后躲避因专利恳求前已揭露而导致专利授权后被无效的危险。
附:
《专利法实施细则》(2002年修订)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则,无效宣告恳求的理由,是指被颁发专利的创造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专利法》(2000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则,新颖性,是指在恳求日曾经没有相同的创造……在国内揭露运用过或许以其他方法为大众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