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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征收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09:56

在我国的广阔乡村,许多家庭都喜爱运用土地建造自己的住宅。也便是所谓的宅基地。宅基地的运用也是归于土地运用权的一种。公民只能依法获得宅基地的运用权,并不是说宅基地的归属权是归于公民的。
乡村宅基地的征收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宅基地归于集体一切,房子归于个人一切。
征收宅基地时,因为上面有农人的房子,是农人寓居的当地,因而征收宅基地对农人的影响远大于征收一般的集体土地。因为当国家征收宅基地时,必定会把宅基地上的房子撤除。
2.因为乡村的房子是建在乡村宅基地上
而城市房子是建在国有土地上,因而,征收宅基地而导致撤除的农人的房子与城市房子拆迁必定也不一样。城市拆迁的补偿办法必定不适合于乡村宅基地的征收补偿。
3.国家征收犁地等的补偿具有详细的规范(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但关于征收乡村宅基地并没有详细的规范。
而在实际傍边,国家征收城市市郊或许“城中村”乡村宅基地的状况并不在少量。因没有详细的补偿机制,各当地政府为了自己的小金库而截留一部分补偿金额,或许为了引进外资而下降补偿费用而导致补偿不合理,而使得农人的利益受损。而引起农人与当地政府和开发商的胶葛不断,乃至影响社会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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