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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解须经人民法院的裁定许可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17:12
一家企业破产了就需求对企业存续期的债款进行清偿,假如债款人与债权人就债款问题达到共同的能够进行破产宽和。那么破产宽和须经人民法院的裁决答应吗?破产宽和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破产宽和须经人民法院的裁决答应吗
破产宽和是需求经人民法院裁决答应成能建立的。
什么是破产宽和
破产宽和,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子后,在破产程序完结前,债款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款问题达到协议,间断破产程序的一种办法。宽和是一种特别的法令行为,双办法令行为以两边当事人的意思表明共同为条件,而这种法令行为不只需求债权人会议与债款人意思表明共同,并且要通过人民法院的裁决认可,方能建立。
破产宽和的条件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则,宽和程序的请求,有必要契合以下三项条件:
1、宽和的请求人有必要是现已具有破产原因的债款人。实践中,债权人期望宽和的,能够与债款人洽谈,由债款人提出宽和请求。
2、请求宽和的债款人应当恪守有关破产请求的一般规则,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依据和文件。
3、债款人在请求宽和时有必要提交宽和协议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以为宽和请求契合破产法规则的,应当裁决宽和,予以布告,并招集债权人会议评论宽和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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