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确定公租房租金补贴代发银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23:37各区县住宅城乡建造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造局(房地局)、北京市保证性住宅建造出资中心、各公租房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公共租借住宅租金补助请求、审阅、发放等有关问题的告诉》(京建法〔2012〕10号),近期我办经过公开投标方法承认了5家公租房租金补助代发银行。现就有关问题告诉如下:
一、公租房租金补助代发引荐银行名单
我办投标承认的5家公租房租金补助代发引荐银行分别是北京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60116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造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各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应从上述银行中挑选公租房租金补助代发银行。
二、公租房租金补助代发银行服务许诺
经过投标,上述5家公租房租金补助代发银行均许诺以下服务:
1、许诺不收取公租房租金补助代发手续费,并完成跨行间发放租金补助,即将租金补助直接存入租金补助家庭处理的租金代扣银行账户且不收取手续费,完成租金代扣与租金补助发放两卡合一,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无需独自制发租金补助发放银行卡。
2、许诺开立租金补助代发服务的本行借记卡账户不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借记卡年费。
3、如接受某公租房项目的租金代扣事务,且该项目周边3公里内无银行网点,项目如到达必定规划(各银行许诺规划略有不同),许诺设置主动存取款机等设备,便利租金补助家庭交纳租金和收取补助。
各区县住宅保证部分可挑选与其中一家公租房租金补助代发银行签定代发服务合同,由其供给公租房租金补助代发服务,服务合同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各项服务许诺事项。
三、下一步作业要求与安排
1、近期,我办将举行政银对接会,由公租房租金补助代发银行向各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介绍其服务优势,供各区县挑选。
2、区县住宅保证部分与公租房租金补助代发银行签定代发服务合同后10日内,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应将合同报我办存案。
3、公租房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托付银行从承租家庭的公租卡内代扣租金,每月5日(含)前在住宅保证信息体系中承认上月租金交纳状况,并经过体系报送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鼓舞公租房产权单位(运营单位)从租金补助代发银行名单中承认租金代扣银行。
4、各区县住宅保证部分应经过住宅保证信息体系发放公租房租金补助。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可从住宅保证信息体系中导出租金补助发放明细并于每月20日条件交给租金补助代发银行,由代发银即将租金补助直接存入租金补助家庭处理的租金代扣银行账户。
5、请各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公租房租金补助发放作业,仔细安排施行。施行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向我办反应。发放首笔公租房租金补助前,各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应及时向我办陈述有关状况。
北京市住宅保证办公室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