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过程中犯罪形态的认定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00:01
浅谈成心违法进程中违法形状的确定
在审查起诉作业中,成心违法的形状关于行为人罪名的确定没有影响,但它反映出违法行为对社会损害程度 的凹凸,然后决议着行为人所负刑事责任的巨细。结合自己的作业实践和对法令的了解程度,笔者针对这一问题谈一下个人浅显的知道。
实践标明,违法人有了违法目的到完结违法总有一个进程,这个进程或许有长有短。在突发性成心的状况下,从发作违法意念到完结违法,时刻或许比较时刻短;而在预谋性成心的状况下,从违法意念发作到违法完结,时刻往往比较长,常常经过一系列的准备,然后才着手施行,成果或许是完结与否;有时在违法进程中,违法分子出于各种原因,主动把违法停顿下来。上述这几种在违法进程中体现行为的不同状况,便是违法的准备、违法的未遂和违法的间断。
违法的准备、未遂和间断,只能发作在成心违法中,而不或许存在于过失违法和直接成心违法。因为过失违法有必要有损害成果才干建立违法,不存在未遂问题。过失违法从行为人片面上说,他没有违法目的,对损害成果既不期望又不听任,是持否定情绪的。直接成心对成果仅仅持有意听任情绪,不期望也不寻求成果的发作,假如未发作损害成果也就不构成违法。因而,违法的准备、未遂和间断总是在直接成心的状况下发作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每一个直接成心违法都有这几种违法形状。
一、 违法准备的确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则:“为了违法,准备东西,制作条件的,是违法准备”。这个界说十分简明,包含二个方面。一是准备东西,如为了杀人而准备凶器、毒药;为施行偷盗而准备钥匙;为施行掠夺而准备刀具、面具等等。二是制作条件,详细体现许多,如:1、拟定违法方案,商定施行违法办法,违法目标和违法地址的挑选,违法者的分工,以及违法后怎么消灭罪迹等;2、蛊惑共同违法人;3、窥伺作案的地理环境,了解被害人的行迹,设置骗局;4、扫除施行违法的妨碍,如毒死狗、切断电线等;5、挨近违法客体,如在甲地准备到乙地作案,或许事前潜藏到准备作案地址守候等。假如在这些活动中被捕获,就应承当违法准备的刑事责任。以上状况仅是罗列,实践状况或许更为多样。
违法的准备,尽管还不是对违法客体的直接侵略,还不是归于那个详细违法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但它也是损害社会的行为,它的损害便是体现在为违法的施行创造条件,使违法简略到达目的。违法准备,或许是一个比较短的时刻进程,也或许是一个适当长的时刻进程,便是说准备行为与着手施行违法之间总有一个时刻进程。实践标明,准备行为的时刻越长,准备得越充沛,作案手法往往愈奸刁,违法到达目的的或许性愈大,对社会的要挟也越大。所以准备行为经过时刻的长短,对判别其损害程度有必定含义。而有些违法,如不合法制作性和假造性的违法,事前有必要有准备,不然就无法施行。
需求留意的是,有的违法准备行为自身或许又独立构成一个罪,如为施行爆破而偷盗弹药,为欺诈而假造公函、印章等。偷盗弹药、假造公函、印章自身就可独自成罪,在这种状况下应按牵连犯的准则处理,择一重罪处分。
调查违法准备行为时,应把准备行为与犯意表明差异开来。所谓犯意表明,即一个人把自己的违法目的经过书面或口头的方法表达出来。犯意表明尚归于违法的思维领域,不是准备行为,当然不能以违法加以惩办。因为这种单纯的犯意表明,仅仅一种主意的流露,对未来的违法,不起什么效果。
二、违法未遂的确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则:“现已着手施行违法,因为违法分子毅力以外的原因而未到达目的的,是违法未遂”。未遂是同既遂相对而言的。违法既遂是指违法人所施行的行为现已具有了刑法分则某一违法的悉数构成要件。有的违法有必要发作了详细的损害成果才是既遂,也便是成果犯;有的违法并不要求有必要发作详细的损害成果,只需着手施行便是既遂,也便是行为犯;还有的违法只需潜在某种风险,足以发作损害成果,在这种状况下便建立既遂,也便是风险犯。
违法未遂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现已着手施行违法。所谓“着手”是指违法人现已开端施行某一详细违法构成所要求的客观要件的行为。简略地说,着手便是施行违法行为的开端。它在时刻上十分时刻短,往往仅仅一会儿。因而,着手和施行是紧密联系着的。什么样的行为才算和施行是紧密联系着的。什么样的行为才算开端?须依照各个不同违法来决议。慨括地说,以违法分子外部动作现已明显地体现出他已开端施行刑法分则规则的某种违法应当具有的客观要件的特征。以放火罪为例,准备汽油、易燃物品等行为是准备,而擦然火柴或以火种触摸燃料时,则为着手,这便是放火罪施行的开端。
(二)违法未到达目的。所谓“未到达目的”是指没有发作分则规则某种违法所要求的成果,可是,没有发作违法分子所预期的成果,并不是说没有发作任何成果,没有发作任何成果仅仅未遂的一种状况,而在大都违法中是指没有发作法令规则的作为某种违法构成客观要件的成果。
(三)、违法未到达目的是因为违法分子毅力以外的原因形成的。所谓“毅力以外的原因”,是指与违法分子的原意相违反的某种客观原因和片面原因。这些原因或许是外界的,如被害人抵挡,第三人的阻挠,自然条件的影响;也或许是片面上的,如技能不可,才能不可,或许对违法目标、手法发作过错的知道等。
三、违法间断的确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则“在违法进程中,主动抛弃违法或许主动有效地避免违法成果发作的,是违法间断。”
这一规则很活跃,它对鼓舞违法分子改邪归正,不把违法进行到底很有效果。违法间断的条件慨括地说便是三性,即主动性、时刻性和有效性。
(一) 违法间断的主动性。主动,是指受自己毅力分配的主动举动,便是违法分子出于自己的毅力决然决议把原本可以继续进行下去的违法活动间断下来。这种间断违法是自觉的,不是被逼的;是完全的,不是暂时的。假如被逼暂时间断违法,以便等候机遇、条件成熟再干,那就不是主动抛弃违法。至于抛弃违法的动机,可以是各式各样的,如出于悔悟或许对被害人的怜惜;惧怕受法令的严励制裁;被人教育、奉劝、心回意转等等。不管出于何种动机,都不影响间断的建立。
(二) 违法间断的时刻性。也便是说违法间断有必要发作在违法没有到达既遂曾经,可以发作在违法准备阶段,也可以发作在违法的施行阶段。违法的间断不是违法的停止,假如违法现已既遂,法令规则的违法成果现已发作,就不或许存在间断问题。所以,违法既遂今后主动恢复原状或许赔偿损失的行为,虽可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情节,但并不是违法间断。
(三)违法间断的有效性。便是说违法间断有必要是有效地避免违法成果的发作,这在违法准备阶段或许违法行为未施行终了的状况下,是简略做到的。行为尽管已施行终了,但离违法成果的发作还有一段时刻,假如这时的违法分子可以活跃主动地采纳办法,避免了损害成果的发作,仍是违法间断。
在审查起诉作业中,成心违法的形状关于行为人罪名的确定没有影响,但它反映出违法行为对社会损害程度 的凹凸,然后决议着行为人所负刑事责任的巨细。结合自己的作业实践和对法令的了解程度,笔者针对这一问题谈一下个人浅显的知道。
实践标明,违法人有了违法目的到完结违法总有一个进程,这个进程或许有长有短。在突发性成心的状况下,从发作违法意念到完结违法,时刻或许比较时刻短;而在预谋性成心的状况下,从违法意念发作到违法完结,时刻往往比较长,常常经过一系列的准备,然后才着手施行,成果或许是完结与否;有时在违法进程中,违法分子出于各种原因,主动把违法停顿下来。上述这几种在违法进程中体现行为的不同状况,便是违法的准备、违法的未遂和违法的间断。
违法的准备、未遂和间断,只能发作在成心违法中,而不或许存在于过失违法和直接成心违法。因为过失违法有必要有损害成果才干建立违法,不存在未遂问题。过失违法从行为人片面上说,他没有违法目的,对损害成果既不期望又不听任,是持否定情绪的。直接成心对成果仅仅持有意听任情绪,不期望也不寻求成果的发作,假如未发作损害成果也就不构成违法。因而,违法的准备、未遂和间断总是在直接成心的状况下发作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每一个直接成心违法都有这几种违法形状。
一、 违法准备的确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则:“为了违法,准备东西,制作条件的,是违法准备”。这个界说十分简明,包含二个方面。一是准备东西,如为了杀人而准备凶器、毒药;为施行偷盗而准备钥匙;为施行掠夺而准备刀具、面具等等。二是制作条件,详细体现许多,如:1、拟定违法方案,商定施行违法办法,违法目标和违法地址的挑选,违法者的分工,以及违法后怎么消灭罪迹等;2、蛊惑共同违法人;3、窥伺作案的地理环境,了解被害人的行迹,设置骗局;4、扫除施行违法的妨碍,如毒死狗、切断电线等;5、挨近违法客体,如在甲地准备到乙地作案,或许事前潜藏到准备作案地址守候等。假如在这些活动中被捕获,就应承当违法准备的刑事责任。以上状况仅是罗列,实践状况或许更为多样。
违法的准备,尽管还不是对违法客体的直接侵略,还不是归于那个详细违法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但它也是损害社会的行为,它的损害便是体现在为违法的施行创造条件,使违法简略到达目的。违法准备,或许是一个比较短的时刻进程,也或许是一个适当长的时刻进程,便是说准备行为与着手施行违法之间总有一个时刻进程。实践标明,准备行为的时刻越长,准备得越充沛,作案手法往往愈奸刁,违法到达目的的或许性愈大,对社会的要挟也越大。所以准备行为经过时刻的长短,对判别其损害程度有必定含义。而有些违法,如不合法制作性和假造性的违法,事前有必要有准备,不然就无法施行。
需求留意的是,有的违法准备行为自身或许又独立构成一个罪,如为施行爆破而偷盗弹药,为欺诈而假造公函、印章等。偷盗弹药、假造公函、印章自身就可独自成罪,在这种状况下应按牵连犯的准则处理,择一重罪处分。
调查违法准备行为时,应把准备行为与犯意表明差异开来。所谓犯意表明,即一个人把自己的违法目的经过书面或口头的方法表达出来。犯意表明尚归于违法的思维领域,不是准备行为,当然不能以违法加以惩办。因为这种单纯的犯意表明,仅仅一种主意的流露,对未来的违法,不起什么效果。
二、违法未遂的确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则:“现已着手施行违法,因为违法分子毅力以外的原因而未到达目的的,是违法未遂”。未遂是同既遂相对而言的。违法既遂是指违法人所施行的行为现已具有了刑法分则某一违法的悉数构成要件。有的违法有必要发作了详细的损害成果才是既遂,也便是成果犯;有的违法并不要求有必要发作详细的损害成果,只需着手施行便是既遂,也便是行为犯;还有的违法只需潜在某种风险,足以发作损害成果,在这种状况下便建立既遂,也便是风险犯。
违法未遂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现已着手施行违法。所谓“着手”是指违法人现已开端施行某一详细违法构成所要求的客观要件的行为。简略地说,着手便是施行违法行为的开端。它在时刻上十分时刻短,往往仅仅一会儿。因而,着手和施行是紧密联系着的。什么样的行为才算和施行是紧密联系着的。什么样的行为才算开端?须依照各个不同违法来决议。慨括地说,以违法分子外部动作现已明显地体现出他已开端施行刑法分则规则的某种违法应当具有的客观要件的特征。以放火罪为例,准备汽油、易燃物品等行为是准备,而擦然火柴或以火种触摸燃料时,则为着手,这便是放火罪施行的开端。
(二)违法未到达目的。所谓“未到达目的”是指没有发作分则规则某种违法所要求的成果,可是,没有发作违法分子所预期的成果,并不是说没有发作任何成果,没有发作任何成果仅仅未遂的一种状况,而在大都违法中是指没有发作法令规则的作为某种违法构成客观要件的成果。
(三)、违法未到达目的是因为违法分子毅力以外的原因形成的。所谓“毅力以外的原因”,是指与违法分子的原意相违反的某种客观原因和片面原因。这些原因或许是外界的,如被害人抵挡,第三人的阻挠,自然条件的影响;也或许是片面上的,如技能不可,才能不可,或许对违法目标、手法发作过错的知道等。
三、违法间断的确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则“在违法进程中,主动抛弃违法或许主动有效地避免违法成果发作的,是违法间断。”
这一规则很活跃,它对鼓舞违法分子改邪归正,不把违法进行到底很有效果。违法间断的条件慨括地说便是三性,即主动性、时刻性和有效性。
(一) 违法间断的主动性。主动,是指受自己毅力分配的主动举动,便是违法分子出于自己的毅力决然决议把原本可以继续进行下去的违法活动间断下来。这种间断违法是自觉的,不是被逼的;是完全的,不是暂时的。假如被逼暂时间断违法,以便等候机遇、条件成熟再干,那就不是主动抛弃违法。至于抛弃违法的动机,可以是各式各样的,如出于悔悟或许对被害人的怜惜;惧怕受法令的严励制裁;被人教育、奉劝、心回意转等等。不管出于何种动机,都不影响间断的建立。
(二) 违法间断的时刻性。也便是说违法间断有必要发作在违法没有到达既遂曾经,可以发作在违法准备阶段,也可以发作在违法的施行阶段。违法的间断不是违法的停止,假如违法现已既遂,法令规则的违法成果现已发作,就不或许存在间断问题。所以,违法既遂今后主动恢复原状或许赔偿损失的行为,虽可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情节,但并不是违法间断。
(三)违法间断的有效性。便是说违法间断有必要是有效地避免违法成果的发作,这在违法准备阶段或许违法行为未施行终了的状况下,是简略做到的。行为尽管已施行终了,但离违法成果的发作还有一段时刻,假如这时的违法分子可以活跃主动地采纳办法,避免了损害成果的发作,仍是违法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