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征收三年后可复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1 05:23
有些人的鱼塘被政府征收回去,尽管其时给予了自己必定的补偿,但无所事事仍是会很难过。有些人的鱼塘被征收三年了,但土地一向没有开发,仍是跟三年前如出一辙。那么,鱼塘征收三年后可复耕吗?下面听讼网贵州律师为你具体介绍相关常识。
鱼塘征收三年后可不可以复耕
鱼塘征收后,可以向用地单位或许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经赞同后可以进行复耕。
(一)政府征地对鱼塘的补偿规范
关于征用鱼塘的补偿规范,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则履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拟定相关补偿规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处给予补偿。
征收犁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犁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犁地的安顿补助费,按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核算。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犁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均匀每人占有犁地的数量核算。每一个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安顿补助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可是,每公顷被征收犁地的安顿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越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规则。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
征收城市市郊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则缴纳新菜地开发建造基金。
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则付出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尚不能使需求安顿的农人坚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添加安顿补助费。
国务院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别情况下,可以进步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
鱼塘征收三年后可不可以复耕?鱼塘或土地征收后一般是很难复耕,因而在被征收的时分要可以去争夺相应的补偿,以此补偿自己失掉土地。鱼塘征收的时分关于补偿的请求内容并不是那么清楚,为对自己有利应该找听讼网律师进行辅导。
鱼塘征收三年后可不可以复耕
鱼塘征收后,可以向用地单位或许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经赞同后可以进行复耕。
(一)政府征地对鱼塘的补偿规范
关于征用鱼塘的补偿规范,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则履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拟定相关补偿规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处给予补偿。
征收犁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犁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犁地的安顿补助费,按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核算。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犁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均匀每人占有犁地的数量核算。每一个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安顿补助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可是,每公顷被征收犁地的安顿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越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规则。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
征收城市市郊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则缴纳新菜地开发建造基金。
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则付出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尚不能使需求安顿的农人坚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添加安顿补助费。
国务院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别情况下,可以进步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
鱼塘征收三年后可不可以复耕?鱼塘或土地征收后一般是很难复耕,因而在被征收的时分要可以去争夺相应的补偿,以此补偿自己失掉土地。鱼塘征收的时分关于补偿的请求内容并不是那么清楚,为对自己有利应该找听讼网律师进行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