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鄄城济兴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与清华大学技术合同纠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04:27山 东 省 临 沂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04)临民三初14号
原告(反诉被告):山东鄄城济兴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住所地: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政府院内。代表人:张建功,该清算组组长。托付署理人:李丹,山东源达明听讼师事务所律师。托付署理人:王学本,男,1973年5月1日生,汉族,山东鄄城济兴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住济南市工业南路26号。被告(反诉原告):清华大学。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顾秉林,校长。托付署理人:马东晓,北京优仕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托付署理人:沙耀武,男,1961年12月23日生,汉族,清华大学副教授,住清华大学南七五单元403室。原告山东鄄城济兴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济兴公司清算组)与清华大学技能合同纠纷一案,系山东鄄城济兴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兴公司)于2000年8月3日向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申述。因本诉与反诉的总标的超出鄄城县人民法院统辖标的,鄄城县人民法院于2002年1月28日将该案移交山东省荷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荷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济兴公司因未参与年检被撤消经营执照,原告变更为济兴公司清算组。2003年3月10日,荷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荷民二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以为,本案性质为技能合同纠纷,依据《山东省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区域统辖和级别统辖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荷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统辖权,于2003年9月4日以(2003)鲁民三终字第32号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该案移交本院审理。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济兴公司清算组托付署理人李丹、王学本,被告清华大学托付署理人马东晓、沙耀武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原告济兴公司清算组诉称,1998年9月30日,山东兴达化工厂与清华大学化学系签定了《4—甲基咪唑出产新配方(工艺)开发研讨合同》,并就该项目于1998年10月请求高科技开展基金40万元(未批准)。为施行该合同项目,经济南市府、荷泽区域行署、鄄城县政府牵线,济南炼油厂设备工程公司、山东兴达化工厂、鄄城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三家一起出资注册了济兴公司,济兴公司的首要经营项目就是以清华大学供给的4—甲基咪唑出产新配方(工艺)为基础建设一套年产5000吨4—甲基咪唑的出产设备,然后完成经济效益。1999年8月1日,清华大学依照1998年9月30日与山东兴达化工厂所签定的《4—甲基咪唑出产新配方(工艺)开发研讨合同》从头打印一份合同,济兴公司拿到合同后,以为所需求的是技能转让合同,为此两边拟定“协议书”一份,约好:“甲方(济兴公司)付出乙方(清华大学)开发研讨经费25万元,合同签字后甲方付出乙方10万元。工业化出产产品的收率和质量到达合同有关要求后,甲方当即将其他的15万元付出给乙方。”“假如甲方依照乙方供给的技能办法进行出产,因为技能工艺问题而导致产品收率和质量未能到达合同书的规则,乙方有义务帮忙甲方处理技能问题。假如还不可以到达要求,乙方交还甲方的研讨经费。”协议签定后济兴公司向清华大学付出10万元,99年8月22日,清华大学开具了盖有清华大学化学系财政专用章的收据。化学系的沙耀武只交付了一份《4—甲基咪唑出产工艺》,济兴公司按清华大学的要求购买了清华大学紫光公司出产的设备,还购买了锅炉、管线、阀门等设备,并进行了设备、改建了厂房,还多次要求沙耀武到济兴公司辅导,但沙教授坚称设备没有问题,仅仅电话给予答复。直到99年11月7日,沙耀武才济兴公司辅导了三次实验,产品收率和质量均达不到约好目标。工艺配方与曾经供给的也发生了改变,大大增加了出产成本,底子达不到清华大学宣扬的作用。两边约好99年11月20日再来实验,但经一再敦促,清华大学未实行进行辅导的许诺,致使济兴公司长时间不能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