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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期限还没到,如果我辞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3 10:25

刘小姐问:我和公司签订了一份期限为三年的劳作合同,还有一年才届满,可我因离住处太远,每天上下班很不便利,不想在这家公司持续工作了,计划向公司提出辞去职务。请问我辞去职务后能够收取赋闲金吗?
秦景敏律师答复:劳作者收取赋闲金是需求契合必定条件的。依照国务院发布并施行的《赋闲稳妥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则,具有下列条件的赋闲人员,能够收取赋闲稳妥金:(一)依照规则参与赋闲稳妥,所在单位和自己已依照规则实行缴费责任满1年的;(二)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的;(三)已处理赋闲挂号,并有求职要求的。其间,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是要害的要素。那么,什么情况下归于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呢?对此,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施行的《赋闲稳妥金申领发放方法》第四条有清晰的规则,即: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的是指下列人员:(一)停止劳作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开除和解雇的;(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五)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所以,假如你自动提出辞去职务,且不是以“用人单位以暴力、要挟或许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你劳作”或许“用人单位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向你付出劳作报酬或许供给劳作条件”为由,那么你辞去职务后是不能收取赋闲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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