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14:35
吸毒是违法的行为,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可是很多人染上了毒瘾之后就戒不掉了。吸毒的规模其实很广,白粉、可卡因、冰毒等等都是归于吸毒的领域。关于它的确认很多人也不清楚,那么,吸毒确认标准是什么?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这方面常识。
1、被公安机关现场抄获,当场缉获毒品或啃咬、打针毒品的具且自己招认的;
2、有告发,自己招认且有其他旁证资料能够彼此印证的;
3、自己招认且其临床表现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托付指定的县以上医院具有相关常识的医生确认契合吸毒人员特征,并出具相应证明资料的;
4、自己招认且其尿样经检测含毒反响呈阳性的;
5、自己不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响呈阳性,并有其他旁资料印证的;
6、自己不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响呈阳性,且用其他检手法(如促瘾实验)检测证明当事人有戒断症状的。
吸毒成瘾确认方法
第一条为标准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科学确认吸毒成瘾人员,依法对吸毒成瘾人员采纳戒毒办法和供给戒毒医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吸毒成瘾,是指吸毒人员因重复运用毒品而导致的缓慢复发性脑病,表现为不管不良后果、强迫性寻求及运用毒品的行为,一起伴有不同程度的个人健康及社会功用危害。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吸毒成瘾确认,是指公安机关或许其托付的戒毒医疗机构经过对吸毒人员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搜集其吸毒依据或许依据生理、心思、精力的症状、体征等状况,判别其是否成瘾以及是否成瘾严峻的作业。
本方法所称戒毒医疗机构,是指契合《戒毒医疗服务办理暂行方法》规则的专科戒毒医院和设有戒毒医治科室的其他医疗机构。
第四条公安机关在法律活动中发现吸毒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成瘾确认;因技能原因确认有困难的,能够托付有资质的戒毒医疗机构进行确认。
第五条承当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的戒毒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指定。
第六条公安机关确认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警察进行,并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定论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确确定见,由确认人员签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阅,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有关依据资料,应当作为确确定见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吸毒人员一起具有以下景象的,公安机关确认其吸毒成瘾:
(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二)有依据证明其有运用毒品行为;
(三)有戒断症状或许有依据证明吸毒史,包含从前因运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办或许从前进行自愿戒毒等景象。
戒断症状的详细景象,参照卫生部拟定的《阿片类药物依靠确诊医治辅导准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靠确诊医治辅导准则》确认。
第八条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安机关确认其吸毒成瘾严峻:
(一)从前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阻隔戒毒(含《禁毒法》施行曾经被强制戒毒或许劳教戒毒)、社区恢复或许参加过戒毒药物保持医治,再次啃咬、打针毒品的;
(二)有依据证明其采纳打针方法运用毒品或许屡次运用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依据证明其运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许暴力侵略别人人身、产业安全等行为的。
第九条公安机关在吸毒成瘾确认过程中施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按照公安部拟定的《吸毒检测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则履行。
第十条公安机关承当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的人民警察,应当一起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二级警员以上警衔及两年以上相关法律作业经历;
(二)经省级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安排训练并查核合格。
第十二条承当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的戒毒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戒毒医疗服务办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则进行吸毒成瘾确认作业。
第十三条戒毒医疗机构确认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承当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的医生进行。
第十四条承当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的医生,应当一起具有以下条件:
(一)契合《戒毒医疗服务办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则;
(二)从事戒毒医疗作业不少于三年;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能职务任职资历。
第十五条戒毒医疗机构对吸毒人员收集病史和体格查看时,托付确认的公安机关应当派有关人员在场帮忙。
第十六条戒毒医疗机构以为需求对吸毒人员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的,托付确认的公安机关应当帮忙供给现场收集的检测样本。
戒毒医疗机构以为需求从头收集其别人体生物检测样本的,托付确认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帮忙。
第十七条戒毒医疗机构运用的检测试剂,应当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办理局同意的产品,并避免与常见药物发作穿插反响。
第十八条戒毒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治疗标准、惯例和有关规则,结合吸毒人员的病史、精力症状查看、体格查看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成果等,对吸毒人员进行吸毒成瘾确认。
第十九条戒毒医疗机构应当自承受托付确认之日起三个作业日内出具吸毒成瘾确认陈述,由确认人员签名并加盖戒毒医疗机构公章。确认陈述一式二份,一份交托付确认的公安机关,一份留存备检。
第二十条托付戒毒医疗机构进行吸毒成瘾确认的费用由托付单位承当。
第二十一条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的辅导和办理。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规则走漏承当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相关作业人员及被确认人员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戒毒医疗机构以及承当确认作业的相关人员违背本方法规则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吸毒确认呈现了问题,当事人能够经过听讼网找律师进行咨询辅导。
1、被公安机关现场抄获,当场缉获毒品或啃咬、打针毒品的具且自己招认的;
2、有告发,自己招认且有其他旁证资料能够彼此印证的;
3、自己招认且其临床表现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托付指定的县以上医院具有相关常识的医生确认契合吸毒人员特征,并出具相应证明资料的;
4、自己招认且其尿样经检测含毒反响呈阳性的;
5、自己不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响呈阳性,并有其他旁资料印证的;
6、自己不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响呈阳性,且用其他检手法(如促瘾实验)检测证明当事人有戒断症状的。
吸毒成瘾确认方法
第一条为标准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科学确认吸毒成瘾人员,依法对吸毒成瘾人员采纳戒毒办法和供给戒毒医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吸毒成瘾,是指吸毒人员因重复运用毒品而导致的缓慢复发性脑病,表现为不管不良后果、强迫性寻求及运用毒品的行为,一起伴有不同程度的个人健康及社会功用危害。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吸毒成瘾确认,是指公安机关或许其托付的戒毒医疗机构经过对吸毒人员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搜集其吸毒依据或许依据生理、心思、精力的症状、体征等状况,判别其是否成瘾以及是否成瘾严峻的作业。
本方法所称戒毒医疗机构,是指契合《戒毒医疗服务办理暂行方法》规则的专科戒毒医院和设有戒毒医治科室的其他医疗机构。
第四条公安机关在法律活动中发现吸毒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成瘾确认;因技能原因确认有困难的,能够托付有资质的戒毒医疗机构进行确认。
第五条承当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的戒毒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指定。
第六条公安机关确认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警察进行,并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定论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确确定见,由确认人员签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阅,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有关依据资料,应当作为确确定见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吸毒人员一起具有以下景象的,公安机关确认其吸毒成瘾:
(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二)有依据证明其有运用毒品行为;
(三)有戒断症状或许有依据证明吸毒史,包含从前因运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办或许从前进行自愿戒毒等景象。
戒断症状的详细景象,参照卫生部拟定的《阿片类药物依靠确诊医治辅导准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靠确诊医治辅导准则》确认。
第八条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安机关确认其吸毒成瘾严峻:
(一)从前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阻隔戒毒(含《禁毒法》施行曾经被强制戒毒或许劳教戒毒)、社区恢复或许参加过戒毒药物保持医治,再次啃咬、打针毒品的;
(二)有依据证明其采纳打针方法运用毒品或许屡次运用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依据证明其运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许暴力侵略别人人身、产业安全等行为的。
第九条公安机关在吸毒成瘾确认过程中施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按照公安部拟定的《吸毒检测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则履行。
第十条公安机关承当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的人民警察,应当一起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二级警员以上警衔及两年以上相关法律作业经历;
(二)经省级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安排训练并查核合格。
第十二条承当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的戒毒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戒毒医疗服务办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则进行吸毒成瘾确认作业。
第十三条戒毒医疗机构确认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承当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的医生进行。
第十四条承当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的医生,应当一起具有以下条件:
(一)契合《戒毒医疗服务办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则;
(二)从事戒毒医疗作业不少于三年;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能职务任职资历。
第十五条戒毒医疗机构对吸毒人员收集病史和体格查看时,托付确认的公安机关应当派有关人员在场帮忙。
第十六条戒毒医疗机构以为需求对吸毒人员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的,托付确认的公安机关应当帮忙供给现场收集的检测样本。
戒毒医疗机构以为需求从头收集其别人体生物检测样本的,托付确认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帮忙。
第十七条戒毒医疗机构运用的检测试剂,应当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办理局同意的产品,并避免与常见药物发作穿插反响。
第十八条戒毒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治疗标准、惯例和有关规则,结合吸毒人员的病史、精力症状查看、体格查看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成果等,对吸毒人员进行吸毒成瘾确认。
第十九条戒毒医疗机构应当自承受托付确认之日起三个作业日内出具吸毒成瘾确认陈述,由确认人员签名并加盖戒毒医疗机构公章。确认陈述一式二份,一份交托付确认的公安机关,一份留存备检。
第二十条托付戒毒医疗机构进行吸毒成瘾确认的费用由托付单位承当。
第二十一条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的辅导和办理。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规则走漏承当吸毒成瘾确认作业相关作业人员及被确认人员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戒毒医疗机构以及承当确认作业的相关人员违背本方法规则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吸毒确认呈现了问题,当事人能够经过听讼网找律师进行咨询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