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审判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21:13
交通事故是最为常见的民事纠纷,其处理方法有洽谈补偿,调停补偿和诉讼补偿。那么交通事故审判程序有哪些?一般交通事故审理需求多长时间才有判定?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子,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则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履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补偿案子首要使用一审一般程序,现介绍如下:
(一)申述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补偿提申述讼的,应向法院递送申述状,经法院检查契合申述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以为不契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决不予立案,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预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申述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争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检查诉讼资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预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告诉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诉讼参与人,宣告法庭纪律,奉告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与责任,问询是否提出逃避请求。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说申述请求和理由;(2)证人作证,知道案子状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作证;(3)出示依据;(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6)当事人在法庭上能够提出一切依据;(7)质证两边就补偿争议所得供的依据应相互质证;
4、法庭争辩。原告讲话,被告争辩,第三人讲话及争辩后相互争辩;
5、法庭争辩完结,两边当事人的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争辩完毕,应依法作出判定;
6、法庭能够调停的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应及时判定;
一般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状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6个月;还需求延伸的,需求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
一审一般程序完毕后,假如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能,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判定和裁决,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能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能。对此裁判。当事人上诉。如以为其确有过错,契合再审条件的,能够请求再审。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子,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则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履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补偿案子首要使用一审一般程序,现介绍如下:
(一)申述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补偿提申述讼的,应向法院递送申述状,经法院检查契合申述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以为不契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决不予立案,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预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申述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争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检查诉讼资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预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告诉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诉讼参与人,宣告法庭纪律,奉告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与责任,问询是否提出逃避请求。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说申述请求和理由;(2)证人作证,知道案子状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作证;(3)出示依据;(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6)当事人在法庭上能够提出一切依据;(7)质证两边就补偿争议所得供的依据应相互质证;
4、法庭争辩。原告讲话,被告争辩,第三人讲话及争辩后相互争辩;
5、法庭争辩完结,两边当事人的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争辩完毕,应依法作出判定;
6、法庭能够调停的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应及时判定;
一般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状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6个月;还需求延伸的,需求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
一审一般程序完毕后,假如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能,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判定和裁决,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能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能。对此裁判。当事人上诉。如以为其确有过错,契合再审条件的,能够请求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