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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15: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榜首章 总 则
榜首条【立法主旨】* 为了标准公司的安排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款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经济次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展开,拟定本法。
第二条【调整目标】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按照本法在我国境内树立的有限职责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法人产业权及股东职责】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
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
第四条【股东权力】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财物收益、参加严峻抉择计划和挑选处理者等权力。
第五条【公司职责及权益保护】 公司从事运营活动,有必要恪守法令、行政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笃守信,承受政府和社会大众的监督,承当社会职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令保护,不受侵略。
第六条【公司挂号】 树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挂号机关恳求树立挂号。契合本法规则的树立条件的,由公司挂号机关别离挂号为有限职责公司或许股份有限公司;不契合本法规则的树立条件的,不得挂号为有限职责公司或许股份有限公司。
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树立公司有必要报经赞同的,应当在公司挂号前依法处理赞同手续。
大众能够向公司挂号机关恳求查询公司挂号事项,公司挂号机关应当供给查询服务。
第七条【运营执照】 依法树立的公司,由公司挂号机关发给公司运营执照。公司运营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树立日期。
公司运营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称号、居处、注册本钱、运营规模、法定代表人名字等事项。[4]公司运营执照记载的事项发作改动的,公司应当依法处理改动挂号,由公司挂号机关换发运营执照。
第八条【公司称号】 按照本法树立的有限职责公司,有必要在公司称号中标明有限职责公司或许有限公司字样。
按照本法树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必要在公司称号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许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公司性质改动】 有限职责公司改动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契合本法规则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改动为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契合本法规则的有限职责公司的条件。
有限职责公司改动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许股份有限公司改动为有限职责公司的,公司改动前的债款、债款由改动后的公司承继。
第十条【公司居处】 公司以其首要办事安排所在地为居处。
第十一条【公司规章】 树立公司有必要依法拟定公司规章。公司规章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运营规模】 公司的运营规模由公司规章规则,并依法挂号。公司能够修正公司规章,改动运营规模,可是应当处理改动挂号。
公司的运营规模中归于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须经赞同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赞同。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董事长、实施董事或许司理担任,并依法挂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改动,应当处理改动挂号。
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能够树立分公司。树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挂号机关恳求挂号,收取运营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历,其民事职责由公司承当。
公司能够树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历,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职责。
第十五条【转出资】 公司能够向其他企业出资;可是,除法令还有规则外,不得成为对所出资企业的债款承当连带职责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 公司向其他企业出资或许为别人供给担保,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董事会或许股东会、股东大会抉择;公司规章对出资或许担保的总额及单项出资或许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则的,不得超越规则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许实践操控人供给担保的,有必要经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抉择。
前款规则的股东或许受前款规则的实践操控人分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则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到会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经过。
第十七条【权益保护与职业教育】 公司有必要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员工签定劳作合同,参加社会稳妥,加强劳作保护,完成安全出产。
公司应当选用多种方法,加强公司员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进步员工本质。
第十八条【工会与员工代表大会】 公司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安排工会,展开工会活动,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供给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员工就员工的劳作酬劳、作业时刻、福利、稳妥和劳作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定集体合同。
公司按照宪法和有关法令的规则,经过员工代表大会或许其他方法,实施民主处理。
公司研究抉择改制以及运营方面的严峻问题、拟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定见,并经过员工代表大会或许其他方法听取员工的定见和主张。
第十九条【党安排】 在公司中,根据我国共产党规章的规则,树立我国共产党的安排,展开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安排的活动供给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股东制止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规章,依法行使股东权力,不得乱用股东权力危害公司或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款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乱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许其他股东形成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款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第二十一条【相关买卖】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不得运用其相相联系危害公司利益。
违背前款规则,给公司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第二十二条【公司抉择的无效或被刊出】 公司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抉择内容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招集程序、表决方法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或许抉择内容违背公司规章的,股东能够自抉择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恳求人民法院撤消。
股东按照前款规则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能够应公司的恳求,要求股东供给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董事会抉择已处理改动挂号的,人民法院宣告该抉择无效或许撤消该抉择后,公司应当向公司挂号机关恳求撤消改动挂号。
第二章 有限职责公司的树立和安排安排
榜首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树立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股东契合法定人数;
有契合公司规章规则的整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4]股东一起拟定公司规章;
有公司称号,树立契合有限职责公司要求的安排安排;
有公司居处。
第二十四条 有限职责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树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职责公司规章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称号和居处;
公司运营规模;
公司注册本钱;
股东的名字或许称号;
股东的出资方法、出资额和出资时刻;
公司的安排及其发作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求规则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规章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 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本钱为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整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令、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抉择对有限职责公司注册本钱实缴、注册本钱最低限额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4]第二十七条 股东能够用钱银出资,也能够用什物、知识产权、土地运用权等能够用钱银评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钱银产业作价出资;可是,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得作为出资的产业在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钱银产业应当评价作价,核实产业,不得高估或许轻视作价。法令、行政法规对评价作价有规则的,从其规则。[4]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如期足额交纳公司规章中规则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钱银出资的,应当将钱银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职责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钱银产业出资的,应当依法处理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则交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交纳外,还应当向已如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职责。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规章规则的出资后,由整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许一起托付的署理人向公司挂号机关报送公司挂号恳求书、公司规章等文件,恳求树立挂号。[4]第三十条 有限职责公司树立后,发现作为树立公司出资的非钱银产业的实践价额明显低于公司规章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给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树立时的其他股东承当连带职责。
第三十一条 有限职责公司树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称号;
公司树立日期;
公司注册本钱;
股东的名字或许称号、交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 有限职责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股东的名字或许称号及居处;
股东的出资额;
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能够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力。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名字或许称号向公司挂号机关挂号;挂号事项发作改动的,应当处理改动挂号。未经挂号或许改动挂号的,不得对立第三人。[4]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仿制公司规章、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管帐陈述。
股东能够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阐明意图。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管帐账簿有不正当意图,或许危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能够回绝供给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恳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阐明理由。公司回绝供给查阅的,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供给查阅。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份额分取盈余;公司新增本钱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份额认缴出资。可是,整体股东约好不按照出资份额分取盈余或许不按照出资份额优先认缴出资的在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树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节
安排安排
第三十六条 有限职责公司股东会由整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安排,按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抉择公司的运营政策和出资计划;
推举和替换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抉择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
审议赞同董事会的陈述;
审议赞同监事会或许监事的陈述;
审议赞同公司的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决算计划;
审议赞同公司的赢利分配计划和补偿亏本计划;
对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作出抉择;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抉择;
对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清算或许改动公司方法作出抉择;
修正公司规章;
公司规章规则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方法一起表示赞同的,能够不举办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抉择,并由整体股东在抉择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八条 初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和掌管,按照本法规则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守时会议和暂时会议。
守时会议应当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则准时举办。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举办暂时会议的,应当举办暂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职责公司树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掌管;董事长不能实施职务或许不实施职务的,由副董事长掌管;副董事长不能实施职务或许不实施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一起推举一名董事掌管。
有限职责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实施董事招集和掌管。
董事会或许实施董事不能实施或许不实施招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招集和掌管;监事会或许监事不招集和掌管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能够自行招集和掌管。
第四十一条 举办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举办十五日前告诉整体股东;可是,公司规章还有规则或许整体股东还有约好的在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抉择作成会议记录,到会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可是,公司规章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则的外,由公司规章规则。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正公司规章、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的抉择,以及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或许改动公司方法的抉择,有必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
第四十四条 有限职责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可是,本法第五十一条还有规则的在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许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出资主体出资树立的有限职责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员工代表;其他有限职责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能够有公司员工代表。董事会中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经过员工代表大会、员工大会或许其他方法民主推举发作。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能够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发作方法由公司规章规则。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规章规则,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能够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组,或许董事在任期内辞去职务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组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则,实施董事职务。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担任,行使下列职权:
招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陈述作业;
实施股东会的抉择;
抉择公司的运营计划和出资计划;
拟定公司的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决算计划;
拟定公司的赢利分配计划和补偿亏本计划;
拟定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
拟定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或许改动公司方法的计划;
抉择公司内部处理安排的设置;
抉择聘任或许解聘公司司理及其酬劳事项,并根据司理的提名抉择聘任或许解聘公司副司理、财政担任人及其酬劳事项;
拟定公司的根本处理制度;
公司规章规则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招集和掌管;董事长不能实施职务或许不实施职务的,由副董事长招集和掌管;副董事长不能实施职务或许不实施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一起推举一名董事招集和掌管。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则的外,由公司规章规则。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抉择作成会议记录,到会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抉择的表决,实施一人一票。
第四十九条 有限职责公司能够设司理,由董事会抉择聘任或许解聘。司理对董事会担任,行使下列职权:
掌管公司的出产运营处理作业,安排实施董事会抉择;
安排实施公司年度运营计划和出资计划;
拟定公司内部处理安排设置计划;
拟定公司的根本处理制度;
拟定公司的详细规章;
提请聘任或许解聘公司副司理、财政担任人;
抉择聘任或许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抉择聘任或许解聘以外的担任处理人员;
董事会颁发的其他职权。
公司规章对司理职权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司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许规划较小的有限职责公司,能够设一名实施董事,不设董事会。实施董事能够兼任公司司理。
实施董事的职权由公司规章规则。
第五十一条 有限职责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许规划较小的有限职责公司,能够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含股东代表和恰当份额的公司员工代表,其间员工代表的份额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详细份额由公司规章规则。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经过员工代表大会、员工大会或许其他方法民主推举发作。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整体监事过半数推举发作。监事会主席招集和掌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实施职务或许不实施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一起推举一名监事招集和掌管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档处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能够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组,或许监事在任期内辞去职务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组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则,实施监事职务。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查看公司财政;
对董事、高档处理人员实施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背法令、行政法规、公司规章或许股东会抉择的董事、高档处理人员提出革除的主张;
当董事、高档处理人员的行为危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档处理人员予以纠正;
提议举办暂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实施本法规则的招集和掌管股东会会议职责时招集和掌管股东会会议;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按照本法榜首百五十二条的规则,对董事、高档处理人员提起诉讼;
公司规章规则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四条 监事能够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抉择事项提出质询或许主张。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运营状况异常,能够进行调查;必要时,能够延聘管帐师事务所等帮忙其作业,费用由公司承当。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举办一次会议,监事能够提议举办暂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则的外,由公司规章规则。
监事会抉择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经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抉择作成会议记录,到会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当。
第三节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特别规则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树立和安排安排,适用本节规则;本节没有规则的,适用本章榜首节、第二节的规则。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是指只要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许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职责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树立一个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该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能出资树立新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在公司挂号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许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运营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规章由股东拟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榜首款所列抉择时,应当选用书面方法,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在每一管帐年度终了时编制财政管帐陈述,并经管帐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则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树立和安排安排,适用本节规则;本节没有规则的,适用本章榜首节、第二节的规则。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独自出资、由国务院或许当地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实施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职责公司。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规章由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拟定,或许由董事会拟定报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赞同。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能够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抉择公司的严峻事项,但公司的兼并、分立、闭幕、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和发行公司债券,有必要由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抉择;其间,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恳求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审阅后,报本级人民政府赞同。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则确认。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则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越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员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派遣;可是,董事会成员中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代表大会推举发作。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能够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司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许解聘。司理按照本法第五十条规则行使职权。
经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赞同,董事会成员能够兼任司理。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档处理人员,未经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赞同,不得在其他有限职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许其他经济安排兼职。
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间员工代表的份额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详细份额由公司规章规则。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派遣;可是,监事会成员中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代表大会推举发作。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安排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则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则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有限职责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诉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平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按照法令规则的强制实施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告诉公司及整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平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告诉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抛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按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刊出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正公司规章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规章的该项修正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抉择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恳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买其股权:
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赢利,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赢利条件的;
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的;
公司规章规则的运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买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逝世后,其合法承继人能够承继股东资历;可是,公司规章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树立和安排安排
榜首节 设 立
第七十六条 树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主张人契合法定人数;
有契合公司规章规则的整体主张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许征集的实收股本总额;[4]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契合法令规则;
主张人拟定公司规章,选用征集方法树立的经创建大会经过;
有公司称号,树立契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安排安排;
有公司居处。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树立,能够采纳主张树立或许征集树立的方法。
主张树立,是指由主张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悉数股份而树立公司。
征集树立,是指由主张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他股份向社会揭露征集或许向特定目标征集而树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 树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主张人,其间须有半数以上的主张人在我国境内有居处。
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主张人承当公司筹办事务。
主张人应当签定主张人协议,清晰各安闲公司树立过程中的权力和职责。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纳主张树立方法树立的,注册本钱为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整体主张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主张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别人征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纳征集方法树立的,注册本钱为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令、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抉择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本钱实缴、注册本钱最低限额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称号和居处;
公司运营规模;
公司树立方法;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本钱;
主张人的名字或许称号、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法和出资时刻;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公司赢利分配方法;
公司的闭幕事由与清算方法;
公司的告诉和布告方法;
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求规则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二条 主张人的出资方法,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则。
第八十三条 以主张树立方法树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张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规章规则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规章规则交纳出资。以非钱银产业出资的,应当依法处理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
主张人不按照前款规则交纳出资的,应当按照主张人协议承当违约职责。
主张人认足公司规章规则的出资后,应当推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挂号机关报送公司规章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文件,恳求树立挂号。
第八十四条 以征集树立方法树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张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可是,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八十五条 主张人向社会揭露征集股份,有必要布告招股阐明书,并制造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七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居处,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交纳股款。
第八十六条 招股阐明书应当附有主张人拟定的公司规章,并载明下列事项:
主张人认购的股份数;
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征集资金的用处;
认股人的权力、职责;
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能够撤回所认股份的阐明。
第八十七条 主张人向社会揭露征集股份,应当由依法树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定承销协议。
第八十八条 主张人向社会揭露征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定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交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分出具收款证明的职责。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有必要经依法树立的验资安排验资并出具证明。主张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掌管举办公司创建大会。创建大会由主张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越招股阐明书规则的截止期限没有募足的,或许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主张人在三十日内未举办创建大会的,认股人能够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主张人返还。
第九十条 主张人应当在创建大会举办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告诉各认股人或许予以布告。创建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主张人、认股人到会,方可举办。
创建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审议主张人关于公司筹办状况的陈述;
经过公司规章;
推举董事会成员;
推举监事会成员;
对公司的树立费用进行审阅;
对主张人用于抵作股款的产业的作价进行审阅;
发作不可抗力或许运营条件发作严峻改变直接影响公司树立的,能够作出不树立公司的抉择。
创建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抉择,有必要经到会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经过。
第九十一条 主张人、认股人交纳股款或许交给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如期募足股份、主张人未如期举办创建大会或许创建大会抉择不树立公司的景象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应于创建大会完毕后三十日内,向公司挂号机关报送下列文件,恳求树立挂号:
公司挂号恳求书;
创建大会的会议记录;
公司规章;
验资证明;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主张人的法人资历证明或许自然人身份证明;
公司居处证明。
以征集方法树立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挂号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处理安排的核准文件。
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树立后,主张人未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主张人承当连带职责。
股份有限公司树立后,发现作为树立公司出资的非钱银产业的实践价额明显低于公司规章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给该出资的主张人补足其差额;其他主张人承当连带职责。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张人应当承当下列职责:
公司不能树立时,对树立行为所发作的债款和费用负连带职责;
公司不能树立时,对认股人已交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职责;
在公司树立过程中,因为主张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遭到危害的,应当对公司承当补偿职责。
第九十五条 有限职责公司改动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财物额。有限职责公司改动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添加本钱揭露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处理。
第九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规章、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政管帐陈述置备于本公司。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规章、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财政管帐陈述,对公司的运营提出主张或许质询。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整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安排,按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榜首款关于有限职责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则,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榜首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举办一次年会。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举办暂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缺乏本法规则人数或许公司规章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未补偿的亏本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恳求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举办时;
公司规章规则的其他景象。
榜首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掌管;董事长不能实施职务或许不实施职务的,由副董事长掌管;副董事长不能实施职务或许不实施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一起推举一名董事掌管。
董事会不能实施或许不实施招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招集和掌管;监事会不招集和掌管的,接连九十日以上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自行招集和掌管。
榜首百零二条 举办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举办的时刻、地址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举办二十日前告诉各股东;暂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举办十五日前告诉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举办三十日前布告会议举办的时刻、地址和审议事项。
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在股东大会举办十日前提出暂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告诉其他股东,并将该暂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暂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归于股东大会职权规模,并有清晰议题和详细抉择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告诉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抉择。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到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举办五日前至股东大会结束会议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榜首百零三条 股东到会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可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抉择,有必要经到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经过。可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正公司规章、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的抉择,以及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或许改动公司方法的抉择,有必要经到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
榜首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规章规则公司转让、受让严峻财物或许对外供给担保等事项有必要经股东大会作出抉择的,董事会应当及时招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榜首百零五条 股东大会推举董事、监事,能够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则或许股东大会的抉择,实施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推举董事或许监事时,每一股份具有与应选董事或许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具有的表决权能够会集运用。
榜首百零六条 股东能够托付署理人到会股东大会会议,署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托付书,并在授权规模内行使表决权。
榜首百零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抉择作成会议记录,掌管人、到会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到会股东的签名册及署理到会的托付书同时保存。
第三节
董事会、司理
榜首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能够有公司员工代表。董事会中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经过员工代表大会、员工大会或许其他方法民主推举发作。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职责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则,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职责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则,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榜首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能够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整体董事的过半数推举发作。
董事长招集和掌管董事会会议,查看董事会抉择的实施状况。副董事长帮忙董事长作业,董事长不能实施职务或许不实施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实施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实施职务或许不实施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一起推举一名董事实施职务。
榜首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举办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举办十日前告诉整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许监事会,能够提议举办董事会暂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招集和掌管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举办暂时会议,能够另定招集董事会的告诉方法和告诉时限。
榜首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到会方可举办。董事会作出抉择,有必要经整体董事的过半数经过。
董事会抉择的表决,实施一人一票。
榜首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自己到会;董事因故不能到会,能够书面托付其他董事代为到会,托付书中应载明授权规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抉择作成会议记录,到会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抉择承当职责。董事会的抉择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股东大会抉择,致使公司遭受严峻丢失的,参加抉择的董事对公司负补偿职责。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标明贰言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能够革除职责。
榜首百一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司理,由董事会抉择聘任或许解聘。
本法第五十条关于有限职责公司司理职权的规则,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司理。
榜首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能够抉择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司理。
榜首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许经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供给告贷。
榜首百一十六条 公司应当守时向股东发表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从公司获得酬劳的状况。
第四节
监事会
榜首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含股东代表和恰当份额的公司员工代表,其间员工代表的份额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详细份额由公司规章规则。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经过员工代表大会、员工大会或许其他方法民主推举发作。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能够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整体监事过半数推举发作。监事会主席招集和掌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实施职务或许不实施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招集和掌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实施职务或许不实施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一起推举一名监事招集和掌管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档处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三条关于有限职责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则,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榜首百一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关于有限职责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则,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当。
榜首百一十九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举办一次会议。监事能够提议举办暂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则的外,由公司规章规则。
监事会抉择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经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抉择作成会议记录,到会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节
上市公司安排安排的特别规则
榜首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的股份有限公司。
榜首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严峻财物或许担保金额超越公司财物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抉择,并经到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
榜首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树立独立董事,详细方法由国务院规则。
榜首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担任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准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材料的处理,处理信息发表事务等事宜。
榜首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抉择事项所触及的企业有相相联系的,不得对该项抉择行使表决权,也不得署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相相联系董事到会即可举办,董事会会议所作抉择须经无相相联系董事过半数经过。到会董事会的无相相联系董事人数缺乏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榜首节
股份发行
榜首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钱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持平。
公司的股份采纳股票的方法。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据。
榜首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施公平、公平的准则,同品种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平等权力。
同次发行的同品种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许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付出相同价额。
榜首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能够按票面金额,也能够超越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榜首百二十八条 股票选用纸面方法或许国务院证券监督处理安排规则的其他方法。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首要事项:
公司称号;
公司树立日期;
股票品种、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主张人的股票,应当标明主张人股票字样。
榜首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能够为记名股票,也能够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主张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主张人、法人的称号或许名字,不得另立户名或许以代表人名字记名。
榜首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股东的名字或许称号及居处;
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各股东获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榜首百三十一条 国务院能够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则以外的其他品种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则。
榜首百三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树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给股票。公司树立前不得向股东交给股票。
榜首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抉择:
新股品种及数额;
新股发行价格;
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品种及数额。
榜首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处理安排核准揭露发行新股时,有必要布告新股招股阐明书和财政管帐陈述,并制造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则适用于公司揭露发行新股。
榜首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能够根据公司运营状况和财政状况,确认其作价计划。
榜首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有必要向公司挂号机关处理改动挂号,并布告。
第二节
股份转让
榜首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能够依法转让。
榜首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树立的证券买卖场所进行或许按照国务院规则的其他方法进行。
榜首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法或许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方法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及居处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举办前二十日内或许公司抉择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则的股东名册的改动挂号。可是,法令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改动挂号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榜首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给给受让人后即发作转让的效能。
榜首百四十一条 主张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树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揭露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化状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越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买卖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规章能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约束性规则。
榜首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买本公司股份。可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
削减公司注册本钱;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兼并;
将股份奖赏给本公司员工;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兼并、分立抉择持贰言,要求公司收买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买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抉择。公司按照前款规则收买本公司股份后,归于第(一)项景象的,应当自收买之日起十日内刊出;归于第(二)项、第(四)项景象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许刊出。
公司按照榜首款第(三)项规则收买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越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买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赢利中开销;所收买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员工。
公司不得承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榜首百四十三条 记名股票被盗、丢失或许灭失,股东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则的公示催告程序,恳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能够向公司恳求补发股票。
榜首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及证券买卖所买卖规则上市买卖。
榜首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必要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揭露其财政状况、运营状况及严峻诉讼,在每管帐年度内半年发布一次财政管帐陈述。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的资历和职责
榜首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
因贪婪、贿赂、侵吞产业、移用产业或许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被判处刑罚,实施期满未逾五年,或许因违法被剥夺政治权力,实施期满未逾五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许厂长、司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职责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结束之日起未逾三年;
担任因违法被撤消运营执照、责令封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职责的,自该公司、企业被撤消运营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款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背前款规则推举、派遣董事、监事或许聘任高档处理人员的,该推举、派遣或许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呈现本条榜首款所列景象的,公司应当免除其职务。
榜首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规章,对公司负有忠诚职责和勤勉职责。
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不得运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许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吞公司的产业。
榜首百四十八条董事、高档处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移用公司资金;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许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违背公司规章的规则,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许董事会赞同,将公司资金假贷给别人或许以公司产业为别人供给担保;
违背公司规章的规则或许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赞同,与本公司缔结合同或许进行买卖;
未经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赞同,运用职务便当为自己或许别人获取归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许为别人运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事务;
承受别人与公司买卖的佣钱归为己有;
私行发表公司隐秘;
违背对公司忠诚职责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档处理人员违背前款规则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一切。
榜首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实施公司职务时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的规则,给公司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榜首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承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档处理人员应当照实向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职责公司的监事供给有关状况和材料,不得阻碍监事会或许监事行使职权。
榜首百五十一条董事、高档处理人员有本法榜首百五十条规则的景象的,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接连一百八十日以上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书面恳求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职责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榜首百五十条规则的景象的,前述股东能够书面恳求董事会或许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职责公司的实施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职责公司的监事,或许董事会、实施董事收到前款规则的股东书面恳求后回绝提起诉讼,或许自收到恳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许状况紧急、不当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遭到难以补偿的危害的,前款规则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别人侵略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形成丢失的,本条榜首款规则的股东能够按照前两款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榜首百五十二条董事、高档处理人员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的规则,危害股东利益的,股东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榜首百五十三条董事、高档处理人员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的规则,危害股东利益的,股东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榜首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好在一守时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则的发行条件。
榜首百五十五条发行公司债券的恳求经国务院授权的部分核准后,应当布告公司债券征集方法。
公司债券征集方法中应当载明下列首要事项:
因为字数约束 未完
4修正抉择修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正《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令的抉择,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作的修正,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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