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否能提出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05:09
为了妥善的维护孕妈妈、产妇和胎儿、婴儿的实践利益考虑,我国婚姻法规则,女方在怀孕期间和临产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提出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依据上述规则,在女方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压服男方撤回诉讼。假如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愿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子的决议并告诉男方。这是《婚姻法》为了维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作的特别规则。但这一约束有两点破例:
(1)假如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约束。由于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持续忍耐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摧残。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危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假如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至于是否允许离婚,还要通过审理后再行决议。
(2)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受此约束。“确有必要”主要是指以下几种状况:
①女方婚后与别人发作性关系而导致怀孕,使女方损失维护的必要。例如:女方在婚前或婚后与别人通奸而怀孕的,其现实女方自己供认或经查明事实的,法院应该受理;女方婚后卖淫的,卖淫是一种违法行为,法令不予维护;女方婚后与别人不合法同居或重婚而怀孕的,不合法同居或重婚是违法行为,妨害了婚姻关系的存续,法令也不予维护。
②女方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的生命遭到女方的要挟或许合法权益遭到女方严峻损害的。
③女方对婴儿有优待、遗弃行为的。
④女方婚后与别人通奸、卖淫患有性病,不宜生育的。
⑤女方在此期间下落不明的。
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临产后一年内男方为什么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此规则,是为了妥善的维护孕妈妈、产妇和胎儿、婴儿的实践利益。由于妇女和男人不同,在怀孕期间和临产后的一年内,身体上、精神上均有必定的担负(如胎儿会受母体影响;初生婴儿必需有母亲照顾)假如这时候男方提出离婚,会使女方精神上遭到很大的影响,对女方及胎儿、婴儿都非常晦气。这也是一种不道德和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法令上有必要进行维护。
1、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提出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依据上述规则,在女方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压服男方撤回诉讼。假如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愿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子的决议并告诉男方。这是《婚姻法》为了维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作的特别规则。但这一约束有两点破例:
(1)假如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约束。由于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持续忍耐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摧残。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危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假如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至于是否允许离婚,还要通过审理后再行决议。
(2)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受此约束。“确有必要”主要是指以下几种状况:
①女方婚后与别人发作性关系而导致怀孕,使女方损失维护的必要。例如:女方在婚前或婚后与别人通奸而怀孕的,其现实女方自己供认或经查明事实的,法院应该受理;女方婚后卖淫的,卖淫是一种违法行为,法令不予维护;女方婚后与别人不合法同居或重婚而怀孕的,不合法同居或重婚是违法行为,妨害了婚姻关系的存续,法令也不予维护。
②女方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的生命遭到女方的要挟或许合法权益遭到女方严峻损害的。
③女方对婴儿有优待、遗弃行为的。
④女方婚后与别人通奸、卖淫患有性病,不宜生育的。
⑤女方在此期间下落不明的。
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临产后一年内男方为什么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此规则,是为了妥善的维护孕妈妈、产妇和胎儿、婴儿的实践利益。由于妇女和男人不同,在怀孕期间和临产后的一年内,身体上、精神上均有必定的担负(如胎儿会受母体影响;初生婴儿必需有母亲照顾)假如这时候男方提出离婚,会使女方精神上遭到很大的影响,对女方及胎儿、婴儿都非常晦气。这也是一种不道德和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法令上有必要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