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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要对受害人赔偿损失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08:17
在咱们日子中,咱们常常会看到有女人不幸遭遇强奸的事端,这会对女人的身心健康会遭到极坏的影响,而遇到这种状况,许多当事人都会想要监犯进行索赔。那么问题来了,强奸罪要对受害人补偿损失吗,对此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强奸罪要补偿给受害人吗
因为强奸罪会对受害女人的身心健康形成极坏的影响,因而,强奸罪的违法分子都应该对受害女人进行补偿,补偿其遭到的损伤。
二、确定强奸罪应留意的问题有哪些
1、罪与非罪的边界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作性行为前,既不违反妇女毅力,又无牵强女方变范的行为,两边从心里到外部体现形式彻底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便过后,因被戳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过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不即不离"的奸污行为的确定
所谓不即不离,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作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赞同的体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赞同的体现。应当全面检查男女两边的联系怎样,性行为发作的时刻、地址、环境条件怎么,行奸后妇女的情绪怎么,该妇女的品德品德、日子作风状况等等。假设查明"就"是首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反妇女毅力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首要的,应确定为违反妇女毅力,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2、既遂与未遂的边界
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刺进"为确定标准的,即男人的生殖器刺进到女子的体内为违法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假设强奸的是幼女,则以"触摸"为确定标准,即男人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触摸就算违法既遂。
3、老公强奸妻子的司法确定
所谓婚内强奸,是指老公违反妻子毅力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行与之发作性联系的行为。婚内强奸这一现象在现实日子中并不生疏,法理上也一向存在着争议。我国刑法准则上将在法定婚姻联系存续期间老公违反妻子的志愿、强行发作性联系的行为扫除在强奸之外。 但夫妻两边处于离婚诉讼期间或因爱情不好而处于分家状况的,老公违反妻子的志愿强行与妻子发作性行为以强奸罪论。
4、"强奸"男性的司法确定
刑法关于强奸罪的目标只是限定在女人,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作性联系进行法令标准。依据法无规则不为罪的准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违法,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设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施行强奸,而且完结"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查询大多事例,法院判定大多是"成心损伤罪"。假设因为目标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状况下,以强奸未遂科罪。视其时状况假设是成心轻伤,不存在违法未遂问题。重伤目的十分显着,且现已着手施行重伤行为,因为毅力以外的原因未达到目的的,应按成心重伤(未遂)论处。
三、强奸罪与通奸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争吵,联系恶化,或许工作露出后,怕丢面子,或许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状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在办案中,关于所谓不即不离的问题,要对两边平常的联系怎么,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状况下发作的,工作发作后女方的情绪怎样,又在什么状况下揭发等等现实和情节,细心检查清楚,作全面的剖析,不是确系违反妇女毅力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假设确系违反妇女毅力的,以强奸罪惩办。
2、第一次性行为违反妇女的毅力,但过后并未揭发,后来女方又屡次自愿与该男人发作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3、违法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施行精神上的要挟,迫使其持续忍辱屈服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4、男女两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肯持续通奸,而男方羁绊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钳制,强行与女方发作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经过上面的问题,咱们知道了强奸罪的罪犯是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补偿的,可是咱们在确定强奸罪的时分,咱们要清晰区别强奸与通奸行为,一定要细心的判别清楚。期望以上内容可以处理您的问题,假设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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