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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应提供的必要证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20:59
   除供给一般证明、依据外,离婚胶葛还须依照诉讼请求内容供给以下必要依据: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爱情、离婚原因的现实或依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供给下落不明的时刻、状况的证明;

    3、子女状况的证明,即:子女名字、性别、身世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阐明和有关证明;

    4、产业、经济状诉的证明,即产业性质,来历、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据,有储蓄的,应供给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品种、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资料,或能起证明效果的其他有关资料。如产业搬运,应作阐明和提出依据,包含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5、住宅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状况;

    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地点部队团以上依据机关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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