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提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8 07:20南方日报讯(记者/吴少敏通讯员/余芳实习生/肖玲)近来,笔者从虎门镇社保分局得悉,为应对全国刚施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联系搬运暂行办法,虎门决议从本月起将养老保险单位的缴费费率由曾经的8%提高到9%。
现在,该镇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率标准是:企业交纳8%注入统筹基金,个人交纳8%专设个人账户。此外,由企业另缴3%的当地养老保险金也注入个人账户。依据国家社保搬运方针,从2010年起全国按缴费薪酬12%搬运社保统筹基金。
依照新的规则,从本年3月1日起,该镇将撤销当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而此前征收的当地养老保险费仍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归个人一切。一起,将新建立当地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征收的当地养老保险费划入当地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虎门镇社保分局工作人员对此表明,撤销当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实际上对参保人个人不会有影响,“在搬运社保的时分,依然依照12%的份额搬运,参保人没有任何丢失。”
据了解,这是虎门镇从2001年到2010年初次上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虽然行将上调一个百分点,可是虎门镇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与全省比较仍属最低,跟全国其他城市比较也处于较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