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结婚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02:43表兄妹隐秘本相成婚
现年29岁的原告王某,家住奉节石岗乡。2001年,刚满21岁的王某在家人的促成下,和姑姑家的儿子即其表哥杨某确立起爱情联系。
这对两小无猜的表兄妹,很快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同年11月8日,王某和杨某到原奉节县石岗乡民政办处理了手续。据悉,其时这对新人向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隐秘了他们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联系。因而,两人仍是顺畅的拿到了。而直到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才发现其时这对新人隐秘了两边的实在联系。当地政府在经实地调查后,还向法院出具了一份证明资料,证明原告之父与被告之母,系亲兄妹联系。即原告王某是被告杨某舅舅家的女儿。
爱情不好表哥出走
据承办法官泄漏,原、被告其时不吝隐秘本相,到婚姻登记机关骗得成婚登记的起点,无非是两边爸爸妈妈以为,这桩“亲上加亲”的婚事,能够让这对新人在婚后相敬如宾。
但适得其反。婚后不久,原告王某和被告杨某就因爱情不好,一再发作对立。
到2003年7月,两人乃至开端分家日子。2006年,被告杨某爽性一走了之,从此杳无音讯。
本年5月,独守空房的王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她和表哥杨某的婚姻无效。原告王某在诉状上坦言,她和杨某系近亲成婚,其时他们在处理成婚登记时隐秘了这一客观事实。婚后两人也无子女。
据悉,法院在受理此案后,因被告杨某至今下落不明,法院遂依法采纳布告的方式,向其进行合法传唤。但截止本年8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杨某也未出现在法庭上,更没有进行辩论和举示依据。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奉节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王某所诉事实。法院审理以为,原告王某之父与被告杨某之母系同胞兄妹,原、被告属姑表兄妹联系,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我国明令禁止成婚的目标。2001年,两边虽骗得了成婚登记,但其行为是违法的,依法应属无效。
一起,法院以为,被告杨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诉讼和举证,是对立辩权力的抛弃,其晦气的法令结果应当自行承当。现原告建议宣告原、被告婚姻联系无效的诉讼请求,契合婚姻法的规则,法院予以支撑。综上,一审法院宣告原告王某与被告杨某的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