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程中的双方心理对抗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12:01年代开展了,离婚率也上升了。依据最新数据,2003年北京离婚与成婚人数之比,已到达了25%.离婚战争中,永久没有胜者,可是,离婚进程,往往总也是一场持久战。战役的中心根本是产业问题。利益冲突,决议了从一方有离婚的意向,到终究处理结束离婚手续,一般需求有半年以上的时刻。期间跟着离婚步入的阶段不同,各方的心态也发生着奇妙的改变:
一、初期阶段:一方提出离婚后,另一方不能镇定、客观地上对实际。
一方提出离婚后,一般另一方不能承受,特别是关于男方因第三者提出分手,另一方更不能面对行将分手的实际,然后情感、道德观念动身,提出产业切割的较高要求。特别关于提出离婚方是男方,且有婚外情,女方对此更不简单承受。即便承受,也简单提出较为不实际、乃至严苛的产业切割要求。在这个阶段,出于离婚意图、以及思念夫妻一场的考虑,提出离婚一方,一般会做出较大的产业退让。可是,即便提出离婚方在产业方面做出较大的退让,另一方也不会谅解和了解一方,反而为以为这是一方应该让的步,或是为了到达提前离婚的意图而不得已让的步。成果往往是,一方退让越多,另一方食欲就会越大,离婚协议,往往不能在这个阶段达到,两边即堕入相持,成果是,一方离家分家,或同床异梦,日常日子中争持不断,悲伤不断,只能靠作业和其他业务涣散注意力。
二、中期阶段:一方延聘律师,与对方进行商洽洽谈,另一方开端镇定面对分手实际。
在两边相持一段时刻后,总会有一方忍受不了“暗斗”带来的精力压力和苦楚,特别是在两个人的事,变成两个家庭的战役后,对立晋级,商洽又归决裂,这种状况下,“打官司”成了离婚的必经之路。找律师,成了一方解决问题的必然选择。找到律师后,律师给另一方当事人打电话不只标明一方已决意离婚然后给另一方精力方面压力,而且还给了另一方一个迅号:或许要打“官司”了。“打官司”在中国人心里,历来不是一个适意的词眼儿,因而,不管关于原、被告都是一个忌讳的方法,因而,律师的介入,会给另一方带来必定的精力压力,以及促进另一方面对实际。尤为重要的是,律师在此阶段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对两边进行调停,在“引经据典”给当事人做思想作业的进程中,律师的效果总会是有的。可是,律师不是全能的,在此阶段进程中,真实能通过律师做作业,就能促进两边达到离婚协议的,一般也只能占“20%”左右的份额,由于两边不合过大,一般,仍有80%的当事人,仍是要走向离婚诉讼的阶段。
三、后期阶段:诉至法院,通过开庭审理,或达到离婚调停协议,或由法院判定。
若律师发现居间调停没有效果,就会主张一方当事人申述。申述后,判定对错以及产业切割的焦点会集在对依据的搜集以及法令条款的应用上。一般状况下,通过一次开庭审理,有经历的律师就会判别出法院判定的成果。这时,反而简单达到调停协议。由于,另一方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往往会被证实是不成立的,从实际“拿钱”的视点考虑,另一方往往会承受调停离婚产业方面的优惠,而一方出于提前离婚的火急,往往也会同意在产业方面做出必定的退让,然后使协议终究达到。但个案状况纷歧,关于实际的确定以及法令条文的了解,或许原、被告了解不同,以及情感的冲击,也有或许需求法院判定议音。一般状况下,若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在查明被告无《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则的状况下,一般是不予判离的。
四、完结阶段:二次申述,或一次诉讼后自行协议离婚。
假如说,第一次诉讼,原告相对被迫、被告相对自动的话,那么,六个月的第2次诉讼,两边的方式正好改变,原告相对自动,被告相对被迫。法院一般会以为,已然原告在一审不准予离婚后的六个月,再次申述离婚,天然标明晰两边夫妻感情决裂的实际。因而,法院在第2次判定离婚的或许性较大。可是,第2次离婚诉讼,原告产业退让的或许性反而较小,或根本没有,被告又要面对判离的问题,又要面对产业不能得到退让的为难。因而,在第一次判定不予离婚后的六个月内,一般两边还会商洽,而且,有40%的当事人会在这个期间达到离婚协议。假如真要面对第2次诉讼,那么,二次诉讼的争议焦点,不再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决裂,而是产业应该怎么分配。
综上所述,假如夫妻感情的确存在问题,的确不或许再持续维系,不管是作为原告仍是被告,都应当客观、镇定地剖析自己的境况和实际的问题,以最大维护自己权益的视点、而不是感情用事的视点动身,冷静、镇定地剖析对方心思,及时掌握最佳时机,以求得对自己最为有利的离婚方式以及产业切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