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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5 22:35

导读:本文论述无效婚姻的相关法律知识
榜首、夫妻任何一方及其近亲属都能够向人民法院可恳求宣告婚姻无效
恳求权人的规模越宽,标明国家对婚姻的干涉越多;越窄,标明干涉越少。从对私权的维护来说,有权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规模不该太宽。除重婚案子能够由基层组织恳求宣告无效外,其他无效婚姻的恳求权人只限于当事人和近亲属。
第二、婚姻无效不行调停
宣告无效婚姻是一种国家毅力的表现,当事人毅力参加不进来,只需有契合婚姻法规则的无效婚姻的景象(如重婚等)就要被判定无效,这是不行商议的,不让两边调停,法院说了算。有关婚姻效能的判定一审即收效,是不行上诉的,表现的是一种司法权力,这在外国也是相同的。可是无效婚姻中触及产业切割和子女抚育部分是能够调停的,这是私家权力。
第三、因受钳制而订立的婚姻能够恳求吊销
关于钳制,德王法解释为“恫吓和要挟”,咱们解释为“要挟和逼迫”比较精确。关于受钳制而订立的婚姻,恳求吊销的时刻为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这是一个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是一年。因受钳制而恳求吊销婚姻的,只能是受钳制的当事人自己。
第四、吊销有必要通过法定程序
无效婚姻或可吊销婚姻并不是当然无效,有必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许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或吊销。
法院依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恳求,依法宣告婚姻或许吊销婚姻的,应当收缴两边的结婚证书并将收效的判定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办理机关。因为存在既可由法院又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告无效或吊销婚姻的“双轨制”,这样的规则能够有用防止留下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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