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9 17:37
在司法实践中,不免因为各种原因或许遇到拘捕了无辜的人,或嫌疑人因怀孕等特别缘由不适宜对其采纳拘捕、拘留的状况。在这种状况下应该怎么办呢?是否应该改变或免除拘捕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应当改变或免除拘捕的法律知识,供咱们学习参阅。
一、改变或免除拘捕的景象有哪些
(一)应当改变、免除的状况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关于现已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将拘捕予以改变、吊销或免除:
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控制或许宣告缓刑以及独自适用附加刑,判定没有发作法律效力的。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拘押的时刻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3.不契合拘捕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假如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强制办法不妥的,应当及时吊销或许改变。公安机关开释被拘捕的人或许改变拘捕办法的,应当告诉原同意的人民检察院。
(二)能够改变、免除的状况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关于现已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能够将拘捕予以改变或免除:
1.患有严峻疾病的。
2.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案子不能在法律规则的期限内办结的。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押的案子,不能在法律规则的侦办拘押、检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求持续查验、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
对拘捕超越法定期限的,下列人员依法有权要求免除:(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许近亲属。(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托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
对拘捕超越法定期限而要求免除的,依法应向原同意、决议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原同意、决议的机关通过检查,关于查明拘捕的确超越法定期限的,有义务赶快纠正,予以改变或许免除。
以上便是对改变、免除拘捕的介绍,但每个人所面临的状况不同,咱们要具体状况具体分析,有的或许归于应当免除或改变,而有的则是能够免除或改变,这涉及到司法机关具有必定的自在裁量权。假如您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咱们的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回答。
一、改变或免除拘捕的景象有哪些
(一)应当改变、免除的状况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关于现已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将拘捕予以改变、吊销或免除:
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控制或许宣告缓刑以及独自适用附加刑,判定没有发作法律效力的。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拘押的时刻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3.不契合拘捕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假如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强制办法不妥的,应当及时吊销或许改变。公安机关开释被拘捕的人或许改变拘捕办法的,应当告诉原同意的人民检察院。
(二)能够改变、免除的状况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关于现已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能够将拘捕予以改变或免除:
1.患有严峻疾病的。
2.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案子不能在法律规则的期限内办结的。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押的案子,不能在法律规则的侦办拘押、检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求持续查验、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
对拘捕超越法定期限的,下列人员依法有权要求免除:(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许近亲属。(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托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
对拘捕超越法定期限而要求免除的,依法应向原同意、决议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原同意、决议的机关通过检查,关于查明拘捕的确超越法定期限的,有义务赶快纠正,予以改变或许免除。
以上便是对改变、免除拘捕的介绍,但每个人所面临的状况不同,咱们要具体状况具体分析,有的或许归于应当免除或改变,而有的则是能够免除或改变,这涉及到司法机关具有必定的自在裁量权。假如您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咱们的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