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下班途中发作交通事故,是重伤。闯祸司机现已用
交强险向我支付了一部分
补偿,但我现在想经过单位确定工伤。
请问,像我这样,现已得到闯祸方补偿后还能再请求工伤确定并享用工伤保险待遇吗?
读者董庆
董庆
路途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补偿是一般侵权损害补偿,归于我国民法通则规则的补偿义务。工伤保险是根据劳作联系而发生的社会保障办法,是劳作法上的
社会保险制度。因而,两者不存在抵触,你能够一起要求工伤保险和
人身损害补偿。但需求留意的是,各地对此问题多有特别规则,你能够事前向当地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详细咨询,以期取得最恰当的主张。
金雄伟(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