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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柳州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21:56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一致年产量的补偿规范。现将柳州市市辖区的征地补偿规范共享给各位网友:
广西省柳州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规范如下:
秀丽大街办事处(黄村村、白沙村、雅莲村)、潭中大街办事处(窑埠村)、五里亭大街办(鸡喇村)、荣军大街办(驾鹤村)、麒麟大街办(水南村)、潭西大街办事处(磨滩村、渡头村)、南环大街办事处部分(新云村)的补偿规范:基本农田不低于193975元/亩;集体土地建造用地不低于70536元/亩;集体土地未使用地在17634元/亩到70536元/亩之间。
河东大街办事处(河东村)、静兰大街办事处(静兰村)、潭西大街办事处(基隆村)的补偿规范:基本农田不低于153242元/亩;集体土地建造用地不低于55724元/亩;集体土地未使用地在13931元/亩到55724元/亩之间。
白露大街办事处部分(白露村、马厂村)、阳和大街办事处(社湾村、阳和村、六座村)、南环大街办事处部分(门头村、帽合村、竹鹅村)、太阳村镇部分(西鹅村)的补偿规范:基本农田不低于84350元/亩;集体土地建造用地不低于30672元/亩;集体土地未使用地在7668元/亩到30672元/亩之间。
长塘镇部分(鹧鸪江村、香兰村)、太阳村镇部分(平和村、老房村)的补偿规范:基本农田不低于84502元/亩;集体土地建造用地不低于30728元/亩;集体土地未使用地在7682元/亩到30728元/亩之间。
河东大街办事处(牛车坪村)、静兰大街办事处(柳东村、环江村)、太阳村镇部分(文笔村、山头村、长龙村)、太阳村镇部分(新圩村、太阳村村、上等村、山湾村、百乐村)的补偿规范:基本农田不低于78860元/亩;集体土地建造用地不低于28676元/亩;集体土地未使用地在7169元/亩到28676元/亩之间。
长塘镇部分(黄土村)、白露大街办事处部分(园艺村、小村村)的补偿规范:基本农田不低于79138元/亩;集体土地建造用地不低于28777元/亩;集体土地未使用地在7194元/亩到28777元/亩之间。
长塘镇部分(长塘村、青茅村、北岸村、西流村、梳庄村)、沙塘镇的补偿规范:基本农田不低于83338元/亩;集体土地建造用地不低于30304元/亩;集体土地未使用地在7576元/亩到30304元/亩之间。
太阳村镇部分(桐村村、四合村)的补偿规范:基本农田不低于73370元/亩;集体土地建造用地不低于26680元/亩;集体土地未使用地在6670元/亩到26680元/亩之间。
洛埠镇的补偿规范:基本农田不低于67981元/亩;集体土地建造用地不低于24720元/亩;集体土地未使用地在6180元/亩到24720元/亩之间。
石碑坪镇的补偿规范:基本农田不低于57861元/亩;集体土地建造用地不低于21040元/亩;集体土地未使用地在5260元/亩到21040元/亩之间。
雒容镇的补偿规范:基本农田不低于56823元/亩;集体土地建造用地不低于20663元/亩;集体土地未使用地在5165元/亩到20663元/亩之间。
以下特别状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状况,经依法实行听证和奉告程序后,对征地一致年产量规范予以恰当进步并布告后施行:跨区域征地一致年产量规范距离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求进步征地补偿规范的状况。
以上补偿规范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则履行。
该规范为保护性规范,依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力,征收农人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人生活水平不下降为宜,其次,因对土地使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量远高于区委均匀产量的,如在土地上栽培经济作物,使用农用地展开特别栽培、养殖业,应当依据实际状况取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规范仍有不理解的当地,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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