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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开感谢信的行文是否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4 14:33
俗话说医者父母心,在我国大部分医师都是为患者考虑的,患者在就医的过程中假如遇到有医德的医师,疾病往往会比较简单医治好,那么医院揭露感谢信的行文是否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医院揭露感谢信的行文会不会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
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个人的、与大众利益、群众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家活动和私有范畴进行分配的人格权。
患者向某医院致感谢信,是要表达某医院治好其疾病的爱情,感谢信的揭露的规模仅限于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感谢信的内容不只触及患者的病况摘要,并且有患者个人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医院在未经患者答应的情况下,揭露了感谢信的全部内容,致使患者遭受精力影响,严重影响了患者的日子。
《侵权职责法》第二条规则:“损害民事权益,应当按照本法承当侵权职责。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含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有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产业权益。”
因而,医院应承当相应的法令职责。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医院揭露感谢信的行文会不会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问题进行的回答,医院揭露感谢信是合法的行为,但感谢信不应该包含患者个人信息和有关疾病的信息,假如揭露相关的信息就会触及到侵权。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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