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08:16
贵阳工伤确定需求什么资料?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下列文章为您回答,欢迎阅览。
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由用人单位、员工或许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填写的工伤确定请求表;
(二)劳作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树立劳作联系的有用证明资料;
(三)医疗组织出具的医疗确诊证明,或职业病确诊医疗组织出具的病历和确诊证明(或许职业病确诊判定书);
(四)员工居民身份证;
(五)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则应供给的其他资料。
依法建立由市社会保险、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以及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担任劳作能力判定管理作业。常设办事组织为市劳作能力判定中心,设在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担任劳作能力判定的日常作业。
劳作能力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向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并供给以下资料:
(一)《贵阳市劳作能力判定请求表》;
(二)市、区(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确定定论;
(三)工伤员工原始病历、医治资料、确诊及定论,患职业病员工的职业病病历和确诊证明(或许职业病确诊判定书);
(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
(五)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请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省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自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作变化的,能够向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劳作能力复查判定。
因工或患职业病初度劳作能力判定、罢工留薪期、辅佐用具装备的承认,参与工伤保险的员工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未参与工伤保险的员工其判定费用由所在单位付出。
一年后复查判定,完结判定(再次判定)、旧伤复发的承认或对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承认的罢工留薪期、辅佐用具装备不服而请求再次承认的,费用由请求人承当。
参与工伤保险员工的工伤医疗费用,确定工伤前,先由用人单位垫支。确定工伤后,对已发作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到处理工伤保险挂号的市或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按规则报销;持续发作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与市级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按规则结算。
员工因工逝世,其近亲属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则收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员工经工伤确定和劳作能力判定后,用人单位依据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到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手续,经审阅契合条件的,按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
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由用人单位、员工或许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填写的工伤确定请求表;
(二)劳作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树立劳作联系的有用证明资料;
(三)医疗组织出具的医疗确诊证明,或职业病确诊医疗组织出具的病历和确诊证明(或许职业病确诊判定书);
(四)员工居民身份证;
(五)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则应供给的其他资料。
依法建立由市社会保险、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以及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担任劳作能力判定管理作业。常设办事组织为市劳作能力判定中心,设在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担任劳作能力判定的日常作业。
劳作能力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向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并供给以下资料:
(一)《贵阳市劳作能力判定请求表》;
(二)市、区(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确定定论;
(三)工伤员工原始病历、医治资料、确诊及定论,患职业病员工的职业病病历和确诊证明(或许职业病确诊判定书);
(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
(五)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请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省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自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作变化的,能够向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劳作能力复查判定。
因工或患职业病初度劳作能力判定、罢工留薪期、辅佐用具装备的承认,参与工伤保险的员工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未参与工伤保险的员工其判定费用由所在单位付出。
一年后复查判定,完结判定(再次判定)、旧伤复发的承认或对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承认的罢工留薪期、辅佐用具装备不服而请求再次承认的,费用由请求人承当。
参与工伤保险员工的工伤医疗费用,确定工伤前,先由用人单位垫支。确定工伤后,对已发作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到处理工伤保险挂号的市或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按规则报销;持续发作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与市级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按规则结算。
员工因工逝世,其近亲属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则收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员工经工伤确定和劳作能力判定后,用人单位依据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到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手续,经审阅契合条件的,按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