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贯彻施行印花税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00:14发布部分: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文号:沪税政二[1988]165号依据国务院发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施行细则》)的规则,我局发布了关于开征印花税的布告,现将遵循定见告诉如下:一、印花税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经营税的税务专管员担任征收处理;对不交纳产品税、增值税。经营税的单位和个人,由各区税务分局地方税专管员和各县税务局指定有关税务专管员担任征收处理。二、做好广泛深化的交税宣扬作业。印花税在我国已停征三十年,社会上的大多数人不了解这个税种,税务专管员要向各企业和有关单位及个人,宣扬和解说《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和我局的布告,使交税人对印花税有必定程度了解,依照税法规则自行计税,自行购花,自行贴花,自觉实行交税的责任。三、做好印花税票的发放、处理和出售作业,印花税票归于有价证券,有必要依照国家税务局和我局的规则,树立一整套严厉的处理准则。各分局、县局应赶快履行印花税票的代售点,各直属分局一概托付振申咨询服务公司为印花税票的代售部分,振申咨询服务公司各部只担任对口的直同分局分担职业规模内的代售,不要跨过职业规模以外企业去代售;各区分局、县税务局托付代售印花税票的单位可自行确认。别的为了便利交税人购花,各直属分局、区分局和县税务局也可托付发放或处理应交税凭据数量较大、贴花频频的单位或许经销其他有价证券的单位处理印花税票的代售事务,但现在暂不托付个人处理印花税税票的代售事务。税务机关对托付振申咨询服务公司代售的印花税票,可从代售金额中交给4%的手续费,别的1%部分由市局会集,专用于开征印花税事务费或奖赏实行交纳印花税好的单位和个人;对托付其他单位代售的印花税票可按《施行细则》的规则,从代售全额中交给5宠的手续费。各分局、县局和代售单位应做好以下作业。 (一)缔结代售合同。代售单位要指定专人担任处理印花税票的领、售、储、存和交款等代售事务; (二)振申各咨询服务部等代售单位,要赶快履行代售印花税票的出售点,必定要做到热情服务,要自动告诉和预定代售规模内的企事业单位前因由花。对代售规模内的企业举行的交易会、订货会等,应在会址设点供给印花税票。 (三)代售单位所售印花税款有必要专款存储,不得挪作他用,并按各税务分局、县税务局规则的期限③须报交人库。 (四)各税务分局、县税务局要对代售单位的存花规则限额,代售单位领花要依据售花状况填写代售印花税票请领单,经核准后收取。 (五)各税务分局、县税务局和各代售单位都要仔细树立印花税票领、售、存状况的挂号、清点、查看准则。 (六)各税务分局、县税务局自行设点出售印花税票,都归于税务机关自身的责任规模。不得从出售印花税票金额中提取手续费。四、印花税开征今后的重点是企业的资金帐和各类合同,现对有关税政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则: (一)经营帐簿是指各企事业单位,(包含非独核算的分支机构)用以反映出产、经营活动及其效果的总分类帐、,各种日记帐、各种明细分类帐。 (二)乡村乡民委员会、乡民小组的农业收付什物帐暂不交纳印花税。 (三)关于企业流动资金按有关财政会计准则的规则履行。 1.国营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包含国家投入流动资金,企业资金,其他单位投入流动资金以及集资人人股构成的流动资金。 2.城镇集体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包含主管部分拨入流动资金在流动资金、其他单位投入流动资金和集资人入股构成的流动资金。 3.城镇集体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按城镇工业会计报表的赢利核算及分配表中的“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数,即:出资资金一(固定财物长时间财物一银行设备告贷本期动用数)十专用基金中的开展基金计税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