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户口买房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18:58成都户口买房方针:自2018年6月1日起,中止履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方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产品住宅或二手住宅,并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与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子...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成都户口买房方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成都户口买房方针
一、自2018年6月1日起,中止履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方针。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产品住宅或二手住宅,并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与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子所在地请求挂号自己、爱人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产品住宅时刻以在房管部分进行合同存案挂号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宅时刻以在房管部分进行房产生意过户挂号的日期为准。在本告诉正式公布履行之日前已购买的产品住宅或二手住宅,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方针履行。
四、本告诉自2018年6月1日起履行。曾经公布的相关文件,触及购房入户方针与本告诉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告诉为准。
五、暂住期满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以用人单位职工名义或以个别名义不间断交纳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居处请求处理自己、爱人、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依据此前的“成都市公安局购房入户须知”,购买产品房或二手住宅入户的前置条件为“在我市购买产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请求自己、爱人、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乡镇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7.89平方米/人)水平”。
暂住入户的条件为,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成都市以用人单位职工名义或以个别名义不间断交纳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居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则的乡镇住宅保证目标的住宅困难规范[16平方米/人]),请求处理自己、爱人、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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