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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高标价价格欺诈行为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20:01
杰出的价格环境是确保我们相等消费的基本条件,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市场价格的巡查和查看,市物价局发布防备价格诈骗警示,提示市民在购物和消费时留意防备价格诈骗行为。那么虚高标价价格诈骗行为有哪些?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1、虚拟原价再打折
体现:商家标明一个虚高的价格为原价,再大起伏打折。实践上这个原价从未成交过。
2、运用误导性言语
体现:商家选用以令人误解的言语文字或是图片标价,乃至直接运用欺骗性言语文字图片拐骗顾客与之买卖。
3、不实行价格许诺
体现:商家以商业广告、产品阐明、店堂告示等,对产品或服务价格清晰许诺,但买卖时却不实行价格许诺。
4、虚伪标明
体现: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规范、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收费规范等与实践不符。
5、浮夸标价
体现:商家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贱价”、“一切产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扬,以此招徕招引顾客眼球。如某商户在其店面明显方位标明“出售各类手机,全市最贱价”,而实践该店所称“全市最贱价”不只无根据,并且也无从比较。
6、阴阳价目表
体现:商家一起运用凹凸两种标价表,以贱价招徕顾客,再以高价进行结算。如某酒店选用两套标价簿诈骗顾客,在顾客点菜时供给价格低的标价簿,在结帐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
7、隐秘价格附加条件
体现:商家在促销活动的广告、店堂告示等载体中,故意向顾客隐秘价格买卖的附加条件,或用含糊抽象的言语进行描绘。如某商场采纳“购物返A、B券”的手法促销,其间A券可当现金运用,而没有事前奉告顾客B券只能附等值人民币现钞才干运用,误导顾客在店内循环消费。
听讼网提示广阔顾客:一切产品和服务均应明码标价,市民在购物和消费时一旦发现商家有上述行为,请保存好购物小票等相关依据,并及时拨打价格告发热线进行告发投诉,物价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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