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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CN网站因两起网络侵权案被判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3 18:16

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职责公司的www.21cn.com网站因其供给的彩信下载和网上电影观看服务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在两申述讼中,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别离判定补偿2.5万元和7万元。
河北邯郸的李子龙请求注册的个人网络空间上登载了题为“奇美雪乡”的风景系列相片10张,注明作者为“邯郸子龙”以及拍照日期、拍照地址等内容。李子龙发现,网站www.21cn.com的“旅行”栏目的相关页面载有与“奇美雪乡”风景系列相片相同的相片10张,并供给彩信下载服务,注明“此彩信价格为:1.9元/条”,遂向法院申述。
一审法院审理以为,涉案的10张相片归于拍摄著作,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李子龙是这组相片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该著作的信息网络传达权,世纪龙公司未经授权,在其运营的网站上商业性使用了李子龙享有著作权的相片,侵犯了李子龙对涉案相片的著作权,应当承当中止侵权、补偿损失的侵权职责。归纳考虑案情后,判定补偿李子龙经济损失2.5万元及诉讼合理开销3000元。世纪龙公司不服一审判定,以补偿标准不合理等为由提起上诉。广州市中院终审后判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在另一起案子中,www.21cn.com网站主页的“影院”栏目供给电影“爱情高手”的观看服务,并收取费用。经庭审质证,世纪龙公司、广东中凯文化开展公司承认该网站播映的影片“爱情高手”与中凯公司提交的正式出版物《狐狸精PK采花贼》,又叫《爱情的规律》)为同一部电影。
原审法院确认世纪龙公司构成侵权,归纳考虑侵权的方法、规模、片面差错程度,涉案著作的商场影响力、21cn网站的闻名程度、同类著作一般的信息网络传达使用费等要素,酌情确认世纪龙公司补偿中凯公司经济损失7万元以及合理诉讼开销3250元。
世纪龙公司不服一审判定,上诉称原判裁夺的补偿数额严峻违背合理规模。广州市中院二审以为,世纪龙公司没有证据确凿证明其所述的“涉案电影或同类著作的合理授权价格”,而且“授权价格”是民事主体在相等自愿基础上商洽构成的,不同于侵权法律关系中的补偿职责,故原审判定裁夺的补偿数额并无不当,应予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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