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被评为九级伤残 索赔时保险公司却要求重新鉴定是否合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6 00:17
案情:
史女士在骑电动车回家途中,被后边疾驶的一辆轿车撞倒,因头部着地致使大脑部分智能受损,被司法判定组织评为九级伤残,稳妥公司要求从头判定。日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定,被告稳妥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补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精力危害抚慰金等丢失12万余元,闯祸司机承当交强险限额定原告其他丢失5万余元。
2011年12月15日晚,家住南通开发区小海大街的史女士在骑电动车回家的途中,被从后边急速驶来的一辆轿车撞倒,致史女士头部、右肩等多部位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部分确认闯祸司机王某承当事端悉数职责,史女士无职责。
事端发作后,史女士先后两次住院承受手术医治,共用去医疗费用3万余元。尔后,史女士将闯祸司机王某和稳妥公司一同告上了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按法定职责补偿。
诉讼中,一审法院依据原告的恳求,经摇号托付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判定所进行司法判定。2012年9月3日,该判定所出具定见以为,史女士因交通事端致脑外伤后智能危害,构成九级伤残。
法庭上,稳妥公司对原告的颅脑危害等级提出贰言,以为伤残等级判定时刻过早,判定定见不精确,且原告康复杰出,要求从头判定,按新的定论进行理赔。
法院经审理另查明,原告史女士在乡镇有安稳的工作和居处,王某驾驭的轿车投保了交强险,事发时在稳妥期间内。
一审法院审理以为,本案两边争议焦点在于判定机关作出的司法判定定见是否有用,是否需求从头判定。本案对原告所作的伤残等级判定,由法院依法托付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判定所详细施行,该判定组织及判定人员均具有相应司法判定资质,其判定定论应予以采信。路途交通事端中判定机遇以病况安稳为准,机遇是否老练由专业判定人员终究确认。本案中,判定机关在事端发作8个多月后,对原告的伤情作出判定,其条件便是认可史女士的伤情已契合判定条件,且契合各地6个月以上的操作常规。现稳妥公司对原告的伤残等级提出贰言,以为判定机遇未老练,但未能供给充沛依据证明判定机关在判定时刻这一程序上具有违规行为,亦未能供给依据证明原告的脑部伤残构不成九级程度,故稳妥公司对司法判定定论提出的贰言不能成立,对其要求从头判定的恳求不予允许。
据此,一审法院判定被告稳妥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补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精力危害抚慰金等丢失算计12万余元,闯祸司机承当交强险补偿限额定其他丢失5万余元。
稳妥公司不服,向南通市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以为,一审确认现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并无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对判定定论有贰言需供给充沛依据
“判定组织的判定定论是处理人身危害补偿纠纷案子的重要依据,因为法医类案子判定定论必定会对一方晦气,因不服而发动再判定程序往往具有很大随意性,有些案子重复判定竟达10余次之多,不只加剧了当事人经济负担,并且导致案子久拖不决,严峻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据该案二审承办法官钱泊霖介绍,经人民法院托付的判定组织作出的判定定论并非不行推翻,但贰言方需求供给充沛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则,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托付的判定部分作出的判定定论有贰言恳求从头判定,提出依据证明存在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允许:(一)判定组织或许判定人员不具有相关的判定资历的;(二)判定程序严峻违法的;(三)判定定论显着依据缺乏的;(四)经过质证确认不能作为依据运用的其他景象。对有缺点的判定定论,能够经过弥补判定、从头质证或许弥补质证等办法处理的,不予从头判定。本案中的司法判定组织系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托付,具有相应司法判定资质,稳妥公司以判定时刻过早为由要求从头判定,但未能供给相应依据予以证明,故该判定定论具有彻底证明力,对稳妥公司要求从头判定的恳求不予采信。
“在司法实践中,稳妥公司依据本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部分受害人在诉讼程序之前,自行托付相关判定组织所作的判定成果恳求从头判定。对此,稳妥公司必须有满足的依据予以辩驳,不然法院仍可不予允许从头判定。”钱泊霖法官介绍说,为了根绝少量判定组织招摇撞骗和判定不标准等问题,从本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新增了判定人出庭准则。其间,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规则,当事人对判定定见有贰言或许人民法院以为判定人有必要出庭的,判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告诉,判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判定定见不得作为确认现实的依据。
相关法律知识:
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则实施的强制稳妥准则。《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法令》(以下简称《法令》)规则:交强险是由稳妥公司对被稳妥机动车发作路途交通事端形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稳妥人)的人身伤亡、财产丢失,在职责限额内予以补偿的强制性职责稳妥。
史女士在骑电动车回家途中,被后边疾驶的一辆轿车撞倒,因头部着地致使大脑部分智能受损,被司法判定组织评为九级伤残,稳妥公司要求从头判定。日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定,被告稳妥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补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精力危害抚慰金等丢失12万余元,闯祸司机承当交强险限额定原告其他丢失5万余元。
2011年12月15日晚,家住南通开发区小海大街的史女士在骑电动车回家的途中,被从后边急速驶来的一辆轿车撞倒,致史女士头部、右肩等多部位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部分确认闯祸司机王某承当事端悉数职责,史女士无职责。
事端发作后,史女士先后两次住院承受手术医治,共用去医疗费用3万余元。尔后,史女士将闯祸司机王某和稳妥公司一同告上了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按法定职责补偿。
诉讼中,一审法院依据原告的恳求,经摇号托付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判定所进行司法判定。2012年9月3日,该判定所出具定见以为,史女士因交通事端致脑外伤后智能危害,构成九级伤残。
法庭上,稳妥公司对原告的颅脑危害等级提出贰言,以为伤残等级判定时刻过早,判定定见不精确,且原告康复杰出,要求从头判定,按新的定论进行理赔。
法院经审理另查明,原告史女士在乡镇有安稳的工作和居处,王某驾驭的轿车投保了交强险,事发时在稳妥期间内。
一审法院审理以为,本案两边争议焦点在于判定机关作出的司法判定定见是否有用,是否需求从头判定。本案对原告所作的伤残等级判定,由法院依法托付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判定所详细施行,该判定组织及判定人员均具有相应司法判定资质,其判定定论应予以采信。路途交通事端中判定机遇以病况安稳为准,机遇是否老练由专业判定人员终究确认。本案中,判定机关在事端发作8个多月后,对原告的伤情作出判定,其条件便是认可史女士的伤情已契合判定条件,且契合各地6个月以上的操作常规。现稳妥公司对原告的伤残等级提出贰言,以为判定机遇未老练,但未能供给充沛依据证明判定机关在判定时刻这一程序上具有违规行为,亦未能供给依据证明原告的脑部伤残构不成九级程度,故稳妥公司对司法判定定论提出的贰言不能成立,对其要求从头判定的恳求不予允许。
据此,一审法院判定被告稳妥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补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精力危害抚慰金等丢失算计12万余元,闯祸司机承当交强险补偿限额定其他丢失5万余元。
稳妥公司不服,向南通市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以为,一审确认现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并无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对判定定论有贰言需供给充沛依据
“判定组织的判定定论是处理人身危害补偿纠纷案子的重要依据,因为法医类案子判定定论必定会对一方晦气,因不服而发动再判定程序往往具有很大随意性,有些案子重复判定竟达10余次之多,不只加剧了当事人经济负担,并且导致案子久拖不决,严峻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据该案二审承办法官钱泊霖介绍,经人民法院托付的判定组织作出的判定定论并非不行推翻,但贰言方需求供给充沛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则,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托付的判定部分作出的判定定论有贰言恳求从头判定,提出依据证明存在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允许:(一)判定组织或许判定人员不具有相关的判定资历的;(二)判定程序严峻违法的;(三)判定定论显着依据缺乏的;(四)经过质证确认不能作为依据运用的其他景象。对有缺点的判定定论,能够经过弥补判定、从头质证或许弥补质证等办法处理的,不予从头判定。本案中的司法判定组织系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托付,具有相应司法判定资质,稳妥公司以判定时刻过早为由要求从头判定,但未能供给相应依据予以证明,故该判定定论具有彻底证明力,对稳妥公司要求从头判定的恳求不予采信。
“在司法实践中,稳妥公司依据本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部分受害人在诉讼程序之前,自行托付相关判定组织所作的判定成果恳求从头判定。对此,稳妥公司必须有满足的依据予以辩驳,不然法院仍可不予允许从头判定。”钱泊霖法官介绍说,为了根绝少量判定组织招摇撞骗和判定不标准等问题,从本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新增了判定人出庭准则。其间,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规则,当事人对判定定见有贰言或许人民法院以为判定人有必要出庭的,判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告诉,判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判定定见不得作为确认现实的依据。
相关法律知识:
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则实施的强制稳妥准则。《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法令》(以下简称《法令》)规则:交强险是由稳妥公司对被稳妥机动车发作路途交通事端形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稳妥人)的人身伤亡、财产丢失,在职责限额内予以补偿的强制性职责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