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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停车位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16:59

市民王女士单位距离家较远,王女士便购买了一部小汽车作为上下班代步东西。关于王女士一家而言,小汽车运用起来很便利,但泊车却是老大难问题,社区泊车位很严重,并且多是暂时泊车位,一个月光租车位的费用就高达几百元,有时车位还求过于供,考虑到实际情况,王女士决议购买一个具有独立产权的泊车位,但对购买泊车位是否需求交纳契税不甚了解。为此,王女士来到税务机关咨询,地税干部通知王女士,依据规则,泊车位归于房子相关隶属设备,购买泊车位需交纳契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子隶属设备有关契税方针的批复》(财税[2004]126号)规则,关于接受与房子相关隶属设备(包含泊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等)所有权或土地运用权的行为,依照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征收契税。关于不触及土地运用权和房子所有权搬运变化的,不征收契税。
需求提示纳税人的是,接受的房子隶属设备权属如果是独自计价,依照当地确认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南京市为3%)。如果是与房子一致计价,适用与房子相同契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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