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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的赔偿有什么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09:47
违约职责是违背合同的民事职责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或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合同约好所应承当的民事职责。
法令咨询:违约危害的补偿规模是怎样规矩的?
律师回答: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矩:“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给对方形成丢失的,丢失补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形成的丢失,包含合同实行后可以取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越违背合同一方缔结合一起预见到或许应当预见到的因违背合同或许形成的丢失。”这一款是合同法对违约危害补偿规矩最会集的表现和规矩。从系统上来看,它首要以因果联系的根本原理界定了危害补偿的或许规模或许说合同利益的整体构成,接着就危害作了根本的类型区分—所受丢失和所失利益,终究确立了补偿规模的最根本的限制手法—可预见规矩,然后终究确认受害人真实取得补偿的数额。它是总结我国司法实践经验和学习域外立法效果的结晶。
相关法令知识:
一、违约职责是一种民事职责
法令职责有民事职责、行政职责、刑事职责等类型,民事职责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施行民事违法行为或根据法令的特别规矩,根据民法所应承当的民事法令结果。民法通则专设“民事职责”一章(第六章),规矩了违约职责和侵权职责两种民事职责。违约职责作为一种民事职责,在意图、构成要件、职责方式等方面均有别于其他法令职责。
二、违约职责是违约方对相对方承当的职责
合同联系的相对性决议了违约职责的相对性,即违约职责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职责,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当违约职责。
详细而言:
(1)违约职责是合同当事人的职责,不是合同当事人的辅助人(如代理人)的职责;
(2)合同当事人关于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违约承当职责。合同法第121条规矩: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形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当违约职责。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胶葛,依照法令规矩或许依照约好处理。
三、违约职责是实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实行合同职责而承当的职责
首要,违约职责是违背有用合同的职责。合同有用是承当违约职责的条件。这一特征使违约职责与合同法上的其他民事职责(如缔约过失职责、无效合同的职责)差异开来。
其次,违约职责以当事人不实行或不完全实行合同为条件。可以发生违约职责的违约行为有两种景象:一是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即未按合同约好供给给付;二是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条件,即其实行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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