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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1 05:40
债务保全是为了保证债务人利益的一个方法,在现在也有不少人在进行债务保全。但法令对任何人都是公正,并不是一切的债务人进行恳求就能够取得保全的相关时机,那么,债务保全的条件是什么?听讼网小编通知咱们要看实践情况。
1、债务人的产业不能满意保全恳求。这里有两层意义:一是债务人所实践占有和分配的钱银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意或缺乏以满意保全恳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财物和其他流动财物,这些财物虽能查封,但变卖时或许无人愿买或许为了使债务人能保持正常日子或出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财物和其他流动财物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意保全恳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务,且没有对待给付责任。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有必要对第三人享有债务,并且其债务是已到清偿期。关于没有到期的债务,因处于不确定状况,若此刻便进行债务保全,依据缺乏,对债务人也显现公正。所谓对待给付责任,是指两边当事人相互有给付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债务债务联系不确定,不宜对债务人债务采纳保全办法。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务有必要实在、合法。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务不实在、不合法或许悉数无效,就不能得到法令的维护。
4、应由债务人提出恳求。假如债务人未提出恳求,人民法院则不能依据债务人的恳求裁决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保全。这样,不仅能避免债务人消极地行使债务,并且能避免少量法院乱用债务保全办法,危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恳求债务保全的时分如遇到了一些难题,能够来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看看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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