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4:17缴存广州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在购买自住住宅时,能够向广州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
(一) 请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应一起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用居民身份证;
2.请求借款时已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有房子所在地房地产挂号部分所承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处理典当或确保担保手续;
4.已按规则付出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干,信誉杰出,具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有归还借款本息的才干;
6.缴存的住宅公积金优先用于归还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
(二)缴存确定规范
1.员工从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至发放借款期间,缴存账户状况应坚持正常缴存状况。
2.员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员工不需要供给个人收入证明。
3.各事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担任审阅员工是否接连、足额缴存。
4.员工从请求至放款前按月、足额、接连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呈现补缴、一个月屡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状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资料,批阅通往后才干持续请求和发放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