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 鉴定和重新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19:31第二十三条查验交通事端死者尸身不得在大众场合进行。 剖验交通事端死者尸身,应当征得其亲属或许代理人的赞同。可是公安交通管理部分以为必要时,经事端处理部分负责人赞同,能够直接解剖尸身。 境外来华人员的尸身经法医查验的,由法医出具“逝世判定书”。需求解剖尸身的,应当获得死者家属或许所属国驻华使、领馆赞同解剖的书面证明。 第二十四条 交通事端受伤人员伤残判定作业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端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杂乱的,能够延聘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许托付其他专业伤残判定组织进行。 在有条件的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应当建立交通事端伤残判定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交通事端当事人对伤残判定不服的,依照《路途交通事端处理方法》规则能够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分请求从头判定。从头判定的定论为终究定论。 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分以为必要时,能够托付其他专业伤残判定组织或许延聘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从头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