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12:55跟单信誉证是当今国际生意中最常选用的付出方法。它之所以在国际生意中被广泛选用,是因为这种付出方法是以银行信誉替代了商业信誉,缓和了生意两边互不信赖的对立,降低了国际生意中生意两边的危险,有利于促进生意的达到。国际商会的《跟单信誉证共同常规》(简称UCP500)尽管不是法令,但在国际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供认和承受,是跟单信誉证事务的指导性文件,一旦两边同意选用,将对两边发生束缚力。正确理解跟单信誉证事务中各方的权力和责任,关于咱们充分利用跟单信誉证,削减生意危险,做好外贸事务有着重要意义。
一、跟单信誉证与生意合同的联系
信誉证是开证银行应其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或自己自动开给另一方(受益人)的一种在满意某种特定条件下确保付款的书面凭据。这种凭据,实际上是开证行向受益人有条件付款的书面担保。信誉证品种许多,咱们这儿首要评论跟单信誉证。
在国际生意中,生意的两边就货品的生意达到共同,签定了货品生意合同。如在生意合同中规则买方以信誉证方法付出货款,买方就有责任按合同的规则开立信誉证。
(一)信誉证与生意合同的独立性
信誉证的开立是以生意合同作为根据,是根据生意合同的规则而开立的,可是信誉证一经开立后,就成为独立于生意合同以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生意合同的束缚。信誉证生意的对象是所规则的单据,而不是货品自身。信誉证这种与生意合同独立而笼统别离的特性,被称为独立笼统性准则。这种准则在UCP500第3、4条中做了清晰的表述。
独立笼统性准则是信誉证生意的柱石,对信誉证生意的发生、开展起着极为重要的效果。首要,为受益人供给了真实的生意安全保证。该准则使得开证行不能以它和申请人之间的其他联系或许以生意合同为根据抗辩受益人。其次,为开证申请人供给了必定的生意安全保证。开证申请人可通过对信誉证规则恰当的条款来限制卖方,保证自己的安全。第三,为银行供给了保证。该准则把信誉证生意与根底合同相别离,不只避免了开证银行介入到生意两边之间的生意胶葛,并且信誉证生意中所触及的中介银行也不会堕入生意两边之间的胶葛,因而,该准则促进了信誉证生意的进行,然后推动了国际生意的开展。
(二)信誉证与生意合同的共同性
信誉证尽管独立于根底合同之外,可是它是根据生意合同而开立的,因而,它与生意合同在首要方面是相同的,具有共同的一面。
1、信誉证的开立受生意合同条款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