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精神解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14:41
针对当时严峻的食物安全形势,为充分运用法令武器严峻惩治损害食物安全违法,有用遏止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猖狂气势,实在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处理损害食物安全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称《解说》)。《解说》共22条,点多面广,内容较为丰厚,为便于实践了解和把握,现环绕《解说》规矩,对《解说》起草时建立的相关准则精力阐释阐明如下:
一、紧密刑事法网,清晰违法边界
针对各种新式损害食物安全违法活动层出不穷,司法实践中关于一些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构成何种违法存在顾忌和不同知道的客观实践,《解说》对损害食物安全违法范畴较为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整理分类,并依据刑法规矩别离提出了法令适用定见,较为体系地处理了损害食物安全违法行为的科罪问题,根本完成了对当时损害食物安全违法行为的全面掩盖。会集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榜首,目标全掩盖。除食物之外,影响食物安全的还有食物增加剂以及食物相关产品。鉴于实践中关于食物规模的了解以及食物增加剂等是否归于食物等存在不同观点,为一致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法令适用,依据食物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行政法令法规的规矩,《解说》区别不同目标别离清晰了详细的科罪处理定见:一是刑法榜首百四十三条、榜首百四十四条规矩的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这两个损害食物安全违法根本罪名的目标不只包含加工食物,还包含食物质料、食用农产品、保健食物等,以后者为违法目标的相同应适用刑法榜首百四十三条、榜首百四十四条的规矩科罪处分;二是食物增加剂和用于食物的包装资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许用于食物出产经营的东西、设备包含餐具等食物相关产品不归于食物,以这类产品为违法目标的,应适用刑法榜首百四十条的规矩以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科罪处分。
第二,链条全掩盖。如果说前述有关违法目标的规矩处理的是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横向延伸问题,那么关于损害食物安全违法链条的法令适用规矩处理的则是该类违法的纵向延伸问题。鉴于损害食物安全违法链条长、环节多等特色,为有用冲击源头违法和其他食物相关产品违法,《解说》作了以下两方面的规矩:一是针对现实生活中很多存在流转、储存环节的乱用增加和不合法增加行为,将刑法规矩的“出产、出售”细化为“加工、出售、运送、储存”等环节,清晰加工、种(养)殖、出售、运送、储存以及餐饮服务等环节中的增加行为均属出产、出售食物行为;二是清晰不合法出产、出售国家制止食物运用物质的行为,包含不合法出产、出售制止用作食物增加的质料、农药、兽药、饲料等物质,在饲料等出产、出售过程中增加禁用物质,以及直接向别人供给制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增加的有毒有害物质等,均归于违背国家规矩的不合法经营行为,应依法以不合法经营罪科罪处分。
第三,违法全掩盖。如前述所提及的,除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两个根本罪名之外,损害食物安全违法还触及出产、出售伪劣产品、不合法经营等违法。为依法惩治损害食物安全违法,发挥刑事冲击合力作用,《解说》对各种损害食物违法行为的科罪定见以及罪与罪之间的联系作出了规矩,首要有:一是针对食物违法增加中的杰出问题,清晰食物乱用增加行为将区别是否足以形成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严峻食源性疾病别离以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科罪处分;食物不合法增加行为一概以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处理。二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运用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加工食物的行为,如运用“地沟油”加工所谓的食用油等,清晰此类“反向增加”行为相同归于刑法规矩的在“出产、出售的食物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三是为堵截病死、毒死、死因不明以及未经查验检疫的猪肉流入商场的通道,清晰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不合法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应以不合法经营罪科罪处分。四是为依法惩治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各种协助行为,打扫繁殖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环境条件,对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共犯以及食物虚伪广告违法作出了清晰规矩。五是鉴于食物安全违法与一些部分监管不力、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庇护怂恿有着较大联系,对食物监管不尽职行为的科罪处分定见予以了清晰。
二、依法从严从重,保证冲击作用
损害食物安全违法具有显着的常业犯、团伙犯特征,一些违法违法分子屡教不改,在遭到处分后又重操旧业乃至肆无忌惮;一些社会人员受不合法利益唆使竞相参加。为有力震撼损害食物安全违法,充分发挥刑事司法的特别防备和一般防备功用,《解说》通篇遵循了依法从严从重惩治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精力。会集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榜首,细化量刑规范。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均有多个量刑层次,两罪的法定刑别离高达无期徒刑和死刑。因为刑法规矩的各种加剧成果及其他加剧情节缺少详细的确定规范,实践中在一些案子的处分上存有顾忌,为保险起见往往采纳“就低不就高”的做法,这在必定程度上约束了赏罚功用的有用发挥。为避免重罪轻处,依法从严惩办严峻违法,《解说》花了较大篇幅对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的法定加剧情节逐个予以了清晰。
第二,清晰罪名适用准则。损害食物安全违法行为常常一起冒犯多个罪名,存在很多违法竞合的罪名挑选适用问题。为表现依法从重惩办的精力,避免重罪以轻罪处理、有罪按无罪处理,约束食物安全违法以非食物安全违法罪名处理,保证获得更好的法令作用和社会作用,《解说》作了以下两个方面的规矩:一是鉴于《刑法修正案(八)》对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这两个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根本罪名增加了“其他严峻情节”等规矩,且该两罪的法定刑规矩一般要重于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不合法经营罪等其他罪名,清晰损害食物安全违法一般应以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科罪处分,只需在一起构成其他处分较重的违法,或许不构成这两个根本罪名但构成其他违法的情况下,才适用刑法有关其他违法的规矩科罪处分。二是为依法严惩食物监管不尽职违法,不给案外要素搅扰留下法令空间,清晰食物监管不尽职行为应以食物监管不尽职罪科罪处分,不得适用法定刑较轻的乱用职权罪或许玩忽职守罪处理;一起构成食物监管不尽职罪和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子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罪等其他不尽职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矩科罪处分;不构成食物监管不尽职罪,但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等其他不尽职违法的,应当按照相关违法科罪处分。
第三,进步罚金判罚规范。损害食物安全违法为贪利性违法。有用阻挡损害食物安全违法,有必要加大违法本钱,不让违法分子从损害食物安全违法得到廉价;有必要加大经济处分力度,掠夺其再次违法的动机和条件。为此,《解说》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的立法精力,对损害食物安全违法规矩了远高于其他出产、出售伪劣商品违法的罚金规范,清晰损害食物安全违法一般应当在出产、出售金额的二倍以上判处分金,且上不封顶。
第四,严厉把握缓、免刑适用。为让损害食物安全违法分子遭到应有的法令赏罚,承受必要的教育改造,防备其再次违法,保证赏罚履行作用,《解说》着重,关于损害食物安全违法分子应当依法严厉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分;关于契合刑法规矩条件确有必要适用缓刑的,应当一起宣告制止令,制止其在缓刑检测期限内从事食物出产、出售及相关活动。
第五,严惩单位违法。单位施行的食物安全违法往往具有更大的社会损害性,为表现从严冲击的方针精力,一起考虑到食物企业中单位与个人的利益密切相关,《解说》清晰,关于单位施行的损害食物安全违法,按照个人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处分。
三、强化司法确定,便利实践操作
损害食物安全违法专业性强,行政法令法规依赖度高,依据现实确定难,为便于实践确定,进步司法功率,有用完成职业判定、行政法律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联接,《解说》依据损害食物安全刑事案子的特色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矩,对损害食物安全违法中的一些现实要件或许从实体上或许从程序上进行了技能处理,极大程度地增强了司法可操作性。会集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榜首,转化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的入罪门槛的确定思路。建立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首要需求满意“足以形成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严峻食源性疾病”这一法定风险要件,而作为首要定案依据的查验陈述一般仅就送检食物是否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物质及其理化数值发表定见,依据现实与待证现实存在显着的开裂。为处理这一司法确定难题,《解说》依据现有依据条件,采纳罗列的办法将实践中具有高度风险的一些典型景象予以类型化,将一个本来归于个案确定的问题置换为一个规矩确定问题,清晰只需具有所列景象之一,比方“含有严峻超出规范定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损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即可直接确定为“足以形成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严峻食源性疾病”,然后有用完成了依据现实与待证现实之间的对接。
第二,将有毒、有害非食物质料的确定法定化。“有毒、有害非食物质料”是建立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的法定目标要件。受检材,查验规范、技能、办法,以及现有常识等客观条件约束,实践中关于“有毒、有害”物质的查验极端困难。考虑到相关行政法令法规依据不合法增加物质具有的严峻毒害性对食物不合法增加行为作出了清晰的制止性规矩,《解说》清晰,但凡国家明令制止在食物中增加、运用的物质可直接确定为“有毒、有害”物质,而无需另做判定。当时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分连续发布了各类禁用物质名单,何谓禁用物质一望而知,《解说》的这一规矩,为“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供给了极为快捷的确定途径。
第三,建立人身损害成果的多元确定规范。以往司法实践仅从轻伤、重伤的视点对“人身损害成果”这一加剧成果要件进行了解和确定,存在规范单一、与相关判定定见不能直接对应等限制。为全面反映损害成果,进步办案功率,《解说》结合损害食物安全违法案子的特色,从损害、残疾程度以及器官安排损害导致的功用障碍等多方面规矩了人身损害成果的确定规范。
第四,清晰相关现实的确定程序。虽然《解说》对“足以形成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严峻食源性疾病”和“有毒、有害非食物质料”的确定予以了类型化和法定化,但仍然存在一些需求在详细个案作进一步确定的问题,比方,《解说》在“足以形成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严峻食源性疾病”的详细景象傍边规矩的“严峻超出规范定量”,禁用物质之外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为此,《解说》规矩,“足以形成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严峻食源性疾病”、“有毒、有害非食物质料”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能够依据查验陈述并结合专家定见等相关资料进行确定。该规矩具有以下几点含义:一是清晰查验陈述的依据位置,消除了查验陈述能否作为刑事依据运用的各种争议;二是要求司法机关应当归纳案子依据资料自行裁量,着重了司法机关在现实确定傍边的主体职能作用;三是在学习当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引进辅佐专家证人准则,增强了司法确定的客观可信度。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一、紧密刑事法网,清晰违法边界
针对各种新式损害食物安全违法活动层出不穷,司法实践中关于一些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构成何种违法存在顾忌和不同知道的客观实践,《解说》对损害食物安全违法范畴较为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整理分类,并依据刑法规矩别离提出了法令适用定见,较为体系地处理了损害食物安全违法行为的科罪问题,根本完成了对当时损害食物安全违法行为的全面掩盖。会集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榜首,目标全掩盖。除食物之外,影响食物安全的还有食物增加剂以及食物相关产品。鉴于实践中关于食物规模的了解以及食物增加剂等是否归于食物等存在不同观点,为一致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法令适用,依据食物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行政法令法规的规矩,《解说》区别不同目标别离清晰了详细的科罪处理定见:一是刑法榜首百四十三条、榜首百四十四条规矩的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这两个损害食物安全违法根本罪名的目标不只包含加工食物,还包含食物质料、食用农产品、保健食物等,以后者为违法目标的相同应适用刑法榜首百四十三条、榜首百四十四条的规矩科罪处分;二是食物增加剂和用于食物的包装资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许用于食物出产经营的东西、设备包含餐具等食物相关产品不归于食物,以这类产品为违法目标的,应适用刑法榜首百四十条的规矩以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科罪处分。
第二,链条全掩盖。如果说前述有关违法目标的规矩处理的是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横向延伸问题,那么关于损害食物安全违法链条的法令适用规矩处理的则是该类违法的纵向延伸问题。鉴于损害食物安全违法链条长、环节多等特色,为有用冲击源头违法和其他食物相关产品违法,《解说》作了以下两方面的规矩:一是针对现实生活中很多存在流转、储存环节的乱用增加和不合法增加行为,将刑法规矩的“出产、出售”细化为“加工、出售、运送、储存”等环节,清晰加工、种(养)殖、出售、运送、储存以及餐饮服务等环节中的增加行为均属出产、出售食物行为;二是清晰不合法出产、出售国家制止食物运用物质的行为,包含不合法出产、出售制止用作食物增加的质料、农药、兽药、饲料等物质,在饲料等出产、出售过程中增加禁用物质,以及直接向别人供给制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增加的有毒有害物质等,均归于违背国家规矩的不合法经营行为,应依法以不合法经营罪科罪处分。
第三,违法全掩盖。如前述所提及的,除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两个根本罪名之外,损害食物安全违法还触及出产、出售伪劣产品、不合法经营等违法。为依法惩治损害食物安全违法,发挥刑事冲击合力作用,《解说》对各种损害食物违法行为的科罪定见以及罪与罪之间的联系作出了规矩,首要有:一是针对食物违法增加中的杰出问题,清晰食物乱用增加行为将区别是否足以形成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严峻食源性疾病别离以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科罪处分;食物不合法增加行为一概以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处理。二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运用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加工食物的行为,如运用“地沟油”加工所谓的食用油等,清晰此类“反向增加”行为相同归于刑法规矩的在“出产、出售的食物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三是为堵截病死、毒死、死因不明以及未经查验检疫的猪肉流入商场的通道,清晰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不合法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应以不合法经营罪科罪处分。四是为依法惩治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各种协助行为,打扫繁殖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环境条件,对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共犯以及食物虚伪广告违法作出了清晰规矩。五是鉴于食物安全违法与一些部分监管不力、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庇护怂恿有着较大联系,对食物监管不尽职行为的科罪处分定见予以了清晰。
二、依法从严从重,保证冲击作用
损害食物安全违法具有显着的常业犯、团伙犯特征,一些违法违法分子屡教不改,在遭到处分后又重操旧业乃至肆无忌惮;一些社会人员受不合法利益唆使竞相参加。为有力震撼损害食物安全违法,充分发挥刑事司法的特别防备和一般防备功用,《解说》通篇遵循了依法从严从重惩治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精力。会集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榜首,细化量刑规范。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均有多个量刑层次,两罪的法定刑别离高达无期徒刑和死刑。因为刑法规矩的各种加剧成果及其他加剧情节缺少详细的确定规范,实践中在一些案子的处分上存有顾忌,为保险起见往往采纳“就低不就高”的做法,这在必定程度上约束了赏罚功用的有用发挥。为避免重罪轻处,依法从严惩办严峻违法,《解说》花了较大篇幅对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的法定加剧情节逐个予以了清晰。
第二,清晰罪名适用准则。损害食物安全违法行为常常一起冒犯多个罪名,存在很多违法竞合的罪名挑选适用问题。为表现依法从重惩办的精力,避免重罪以轻罪处理、有罪按无罪处理,约束食物安全违法以非食物安全违法罪名处理,保证获得更好的法令作用和社会作用,《解说》作了以下两个方面的规矩:一是鉴于《刑法修正案(八)》对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这两个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的根本罪名增加了“其他严峻情节”等规矩,且该两罪的法定刑规矩一般要重于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不合法经营罪等其他罪名,清晰损害食物安全违法一般应以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科罪处分,只需在一起构成其他处分较重的违法,或许不构成这两个根本罪名但构成其他违法的情况下,才适用刑法有关其他违法的规矩科罪处分。二是为依法严惩食物监管不尽职违法,不给案外要素搅扰留下法令空间,清晰食物监管不尽职行为应以食物监管不尽职罪科罪处分,不得适用法定刑较轻的乱用职权罪或许玩忽职守罪处理;一起构成食物监管不尽职罪和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子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罪等其他不尽职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矩科罪处分;不构成食物监管不尽职罪,但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等其他不尽职违法的,应当按照相关违法科罪处分。
第三,进步罚金判罚规范。损害食物安全违法为贪利性违法。有用阻挡损害食物安全违法,有必要加大违法本钱,不让违法分子从损害食物安全违法得到廉价;有必要加大经济处分力度,掠夺其再次违法的动机和条件。为此,《解说》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的立法精力,对损害食物安全违法规矩了远高于其他出产、出售伪劣商品违法的罚金规范,清晰损害食物安全违法一般应当在出产、出售金额的二倍以上判处分金,且上不封顶。
第四,严厉把握缓、免刑适用。为让损害食物安全违法分子遭到应有的法令赏罚,承受必要的教育改造,防备其再次违法,保证赏罚履行作用,《解说》着重,关于损害食物安全违法分子应当依法严厉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分;关于契合刑法规矩条件确有必要适用缓刑的,应当一起宣告制止令,制止其在缓刑检测期限内从事食物出产、出售及相关活动。
第五,严惩单位违法。单位施行的食物安全违法往往具有更大的社会损害性,为表现从严冲击的方针精力,一起考虑到食物企业中单位与个人的利益密切相关,《解说》清晰,关于单位施行的损害食物安全违法,按照个人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处分。
三、强化司法确定,便利实践操作
损害食物安全违法专业性强,行政法令法规依赖度高,依据现实确定难,为便于实践确定,进步司法功率,有用完成职业判定、行政法律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联接,《解说》依据损害食物安全刑事案子的特色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矩,对损害食物安全违法中的一些现实要件或许从实体上或许从程序上进行了技能处理,极大程度地增强了司法可操作性。会集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榜首,转化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的入罪门槛的确定思路。建立出产、出售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首要需求满意“足以形成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严峻食源性疾病”这一法定风险要件,而作为首要定案依据的查验陈述一般仅就送检食物是否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物质及其理化数值发表定见,依据现实与待证现实存在显着的开裂。为处理这一司法确定难题,《解说》依据现有依据条件,采纳罗列的办法将实践中具有高度风险的一些典型景象予以类型化,将一个本来归于个案确定的问题置换为一个规矩确定问题,清晰只需具有所列景象之一,比方“含有严峻超出规范定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损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即可直接确定为“足以形成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严峻食源性疾病”,然后有用完成了依据现实与待证现实之间的对接。
第二,将有毒、有害非食物质料的确定法定化。“有毒、有害非食物质料”是建立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的法定目标要件。受检材,查验规范、技能、办法,以及现有常识等客观条件约束,实践中关于“有毒、有害”物质的查验极端困难。考虑到相关行政法令法规依据不合法增加物质具有的严峻毒害性对食物不合法增加行为作出了清晰的制止性规矩,《解说》清晰,但凡国家明令制止在食物中增加、运用的物质可直接确定为“有毒、有害”物质,而无需另做判定。当时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分连续发布了各类禁用物质名单,何谓禁用物质一望而知,《解说》的这一规矩,为“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供给了极为快捷的确定途径。
第三,建立人身损害成果的多元确定规范。以往司法实践仅从轻伤、重伤的视点对“人身损害成果”这一加剧成果要件进行了解和确定,存在规范单一、与相关判定定见不能直接对应等限制。为全面反映损害成果,进步办案功率,《解说》结合损害食物安全违法案子的特色,从损害、残疾程度以及器官安排损害导致的功用障碍等多方面规矩了人身损害成果的确定规范。
第四,清晰相关现实的确定程序。虽然《解说》对“足以形成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严峻食源性疾病”和“有毒、有害非食物质料”的确定予以了类型化和法定化,但仍然存在一些需求在详细个案作进一步确定的问题,比方,《解说》在“足以形成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严峻食源性疾病”的详细景象傍边规矩的“严峻超出规范定量”,禁用物质之外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为此,《解说》规矩,“足以形成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许其他严峻食源性疾病”、“有毒、有害非食物质料”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能够依据查验陈述并结合专家定见等相关资料进行确定。该规矩具有以下几点含义:一是清晰查验陈述的依据位置,消除了查验陈述能否作为刑事依据运用的各种争议;二是要求司法机关应当归纳案子依据资料自行裁量,着重了司法机关在现实确定傍边的主体职能作用;三是在学习当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引进辅佐专家证人准则,增强了司法确定的客观可信度。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