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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4 06:37
【自我鉴定范文】树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树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含:建制单位的作业性质、人员数量等扼要状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树立党支部的根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计划等。
2.上级党组织同意树立党支部今后,应举行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法差额推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举行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推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含:推举支部委员会的根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推举的扼要状况,包含时刻、到会大会的党员状况、提名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状况、推举成果等;党支部委员会推举书记;副书记的状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状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端作业,实行自己责任。
由支部的党员大会推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一般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单位可建立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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