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回应:结婚离婚登记需指纹认证系误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2 14:532016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婚姻挂号作业标准》,随后许多解读说成婚离婚挂号需指纹认证,那么指纹认证究竟是怎么回事?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民政部回应:成婚离婚挂号需指纹认证系误读
据民政部网站音讯,民政部今天发布关于“成婚离婚挂号需指纹认证”问题的回应。回应指出,2月1日正式施行的《婚姻挂号作业标准》,触及“签名并按指纹”的内容7条,但从未有关于“指纹认证”的表述。
民政部表明,2月1日正式施行的《婚姻挂号作业标准》,触及“签名并按指纹”的内容7条,但从未有关于“指纹认证”的表述。《标准》提出的加按指纹,是指处理婚姻挂号事务的当事人在相关声明、检查处理表等资料上签字承认相关事项的一起,加摁手印,并非在机器设备上收集、比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其意图是为了保存有用依据,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婚姻挂号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则,婚姻挂号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持续保存价值的能够延伸保管期限直至永久。婚姻挂号档案的保存能够为当事人承认婚姻关系以及处理与婚姻有关的民事胶葛、诉讼时供给原始凭证,这些档案也因而成为决议案子走向的要害依据。
本来的《婚姻挂号作业暂行标准》仅要求当事人在承认婚姻挂号志愿及相关事项时签名或按手印,绝大多数当事人挑选签名,但是在实践中,因为一些当事人书写习气会跟着时刻发作改动,或许签名笔迹逐步淡化等原因,呈现挂号完结多年后,因当事人或其子女、亲属遭受胶葛需求判定签字真伪时,却无法判定或无法确定是谁的笔迹等问题,致使合法权益受损。
而指纹具有唯一性、稳定性等特征,为了维护婚姻挂号当事人及其子女、亲属的财产权、身份权等权力,《婚姻挂号作业标准》增加了按指纹的要求,不只是以书面形式承认法律行为,更具有辨认行为主体的效果,能够使签名和指纹两者相互补证,有利于维护婚姻挂号的严肃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