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6 11:331995年1月6日,上海发布了《上海市乡镇个别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在上海市收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个别工商户及其聘任的帮工,但已享用其他法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在其间。依据规则,有关的登记手续及养老保险编码、个人账户和养老保险手册等,均与上述私营企业的规则相同,其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由社会保险管理局参照税务部门上一年度规则的个别工商户计税薪酬标准,及上一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确认。个别工商户为自己和帮工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份额为上述缴费基数的10%,在税前列支;个别工商户自己按缴费基数的8%缴费,在税后列支;帮工自己亦按缴费基数8%的份额缴费。依据上海社会保险管理局发布的数据,从1995年4月1日起,个别工商户及其帮工交纳月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20元。个别工商户自己个人账户中应记入的养老保险费包含:个人税前收入中交纳的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的8%记入的数额;个人在税后交纳的部分。帮工个人账户中应记入的养老保险费包含:个别工商户为其在税前交纳的部分中按缴费基数的8%记入的数额:个人缴费的部分。收取养老金的条件为,个别工商户及其帮工男性年满60周岁,女人年满55周岁,并具有下列条件的:(1)缴费年限满15年的;(2)1993年1月1日后脱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个别经营,缴费年限加上此方法施行前的接连工龄满15年,其间缴费年限满5年的,到达规则的养老年纪,但不契合上述规则的缴费年限的,如自己乐意,可适当延伸交纳养老保险费的时刻,最多不超越5年;如自己不肯延伸,可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提出停止养老保险联系的请求,经审阅赞同,可收取个人账户中的贮存额。契合上述条件(1)的,月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120契合上述条件(2)的,月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系数÷120在私营企业和个别工商户中施行根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大意义,它能够促进劳动力在各类企业间的合理流动,免除员工关于从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流出的后顾之虑,对赋闲或下岗的员工来说,进入私营企业或从事个别工商业也成了能够挑选的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