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登记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7 20:14
在实际生活中,咱们常常看见有些人因为某些需求而急需用钱,所以将土地使用权等拿去典当借款。那么,我们就会问土地典当挂号方法是怎么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请求人(单位)需求提交如下资料 :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典当刊出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典当刊出挂号的书面请求(典当人出具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典当权解除合同或典当权人赞同刊出典当权的证明(原件);
4、《房子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
5、请求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托付代理人请求处理土地挂号的,需应当提交授权托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偿国有土地使用权典当刊出挂号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典当刊出挂号的书面请求(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力证明书》(原件);
3、典当权解除合同或典当权人赞同刊出典当权的证明(原件);
4、请求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托付代理人请求处理土地挂号的,需应当提交授权托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相关常识】
土地使用权不能典当的法令规则
《物权法》
榜首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许第三人有权处置的下列产业能够典当: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缔造用地使用权;
(三)以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获得的荒地等土地承揽经营权;
(四)出产设备、原资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缔造的建筑物、船只、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令、行政法规未制止典当的其他产业。
典当人能够将前款所列产业同时典当。
榜首百八十二条 以建筑物典当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缔造用地使用权同时典当。以缔造用地使用权典当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同时典当。典当人未按照前款规则同时典当的,未典当的产业视为同时典当。 榜首百八十四条 下列产业不得典当:
(一)土地所有权;
(二)犁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令规则能够典当的在外;
(三)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和其他社会公益设备;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许有争议的产业;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产业;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得典当的其他产业。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吞、生意或许以其他方式不合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能够依法转让。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归于国家所有。
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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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单位)需求提交如下资料 :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典当刊出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典当刊出挂号的书面请求(典当人出具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典当权解除合同或典当权人赞同刊出典当权的证明(原件);
4、《房子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
5、请求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托付代理人请求处理土地挂号的,需应当提交授权托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偿国有土地使用权典当刊出挂号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典当刊出挂号的书面请求(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力证明书》(原件);
3、典当权解除合同或典当权人赞同刊出典当权的证明(原件);
4、请求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托付代理人请求处理土地挂号的,需应当提交授权托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相关常识】
土地使用权不能典当的法令规则
《物权法》
榜首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许第三人有权处置的下列产业能够典当: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缔造用地使用权;
(三)以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获得的荒地等土地承揽经营权;
(四)出产设备、原资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缔造的建筑物、船只、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令、行政法规未制止典当的其他产业。
典当人能够将前款所列产业同时典当。
榜首百八十二条 以建筑物典当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缔造用地使用权同时典当。以缔造用地使用权典当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同时典当。典当人未按照前款规则同时典当的,未典当的产业视为同时典当。 榜首百八十四条 下列产业不得典当:
(一)土地所有权;
(二)犁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令规则能够典当的在外;
(三)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和其他社会公益设备;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许有争议的产业;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产业;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得典当的其他产业。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吞、生意或许以其他方式不合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能够依法转让。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归于国家所有。
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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