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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住房的收入怎么征收个人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9 12:58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转让住宅的收入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问:转让住宅的收入怎么征收个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规则,个人转让住宅,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产业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依照“产业转让所得”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宅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6〕108号)的规则,对转让住宅收入核算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所得额时,交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用凭据,经税务机关审阅后,答应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子原值、转让住宅过程中交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交税人未供给完好、精确的房子原值凭据,不能正确核算房子原值和应交税额的,税务机关对其实施核定交税。
对交税人转让一般住宅及自建住宅、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宅和乡镇拆迁安顿住宅的,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交税人转让非一般住宅的,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对出售自有住宅并拟在现住宅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从头购房的交税人,其出售现住宅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交税保证金方式交纳,再视其从头购房的金额与原住宅销售额的联系,悉数或部分交还交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仅有日子用房获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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