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三水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8 15:06关于三水区经济适用房请求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请求经济适用住宅的家庭必需契合下列条件:
⑴家庭成员(包含爱人、一起寓居的子女、爸爸妈妈和其他有法定奉养、抚育、抚养联系的人员)不属于村团体建房和分房方针(包含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⑵家庭人均收入规范为我市人均最低日子保证规范的3倍及以下。
⑶寓居困难且具有下列状况之一:
①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宅;
②自有住宅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
⑷没有按房改方针购买过公有住宅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宅。
⑸请求人及其一起请求的家庭成员在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法转让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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