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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监督权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6 16:20
什么是顾客的监督权
顾客的监督权,是指顾客关于产品和服务以及顾客维护作业进行督查和督导的权力。“监督”一词具有督查、督导的意义,督查即对一些不法现象进行检举、指控,使其昭然于世;督导,即提出定见或进行处理,以催促违法者改正。
顾客权益维护法是为了顾客利益而拟定的法令,顾客权益维护法的施行关系到第一个顾客的利益。因此,确保顾客权益维护法可以得以恪守和履行,不仅是国家的重要职责,也是顾客自己的重要任务。顾客是广泛的社会力气,每一人都可以成为顾客,而且,顾客权益维护作业进行得好坏与每一顾客都有必定的利害关系,他们对自己的利益最关怀,因此,必然会发挥最有用的监督效果。
顾客的监督权的直接法令根由是我国的《顾客权益维护法》第十五条的规则,别的,还有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公民的民主权力的规则。
《顾客权益维护法》第十五条规则:“顾客享有对产品和服务以及维护顾客权益作业进行监督的权力。”“顾客有权检举、指控损害顾客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作业人员在维护顾客权益作业中的违法渎职行为,有权对维护顾客权益作业提出批评、主张。”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关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业人员,有提出批评和主张的权力;关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业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述、指控或许检举的权力,可是不得伪造或许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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