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如何辨别要约与承诺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1 03:26
要约和许诺都是合同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咱们在进行要约或许是许诺的时分就要知道两者之间的差异。那么咱们就从合同法令的视点上来进行了解,才干知道其间的差异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合同法中怎么区分要约与许诺差异
《合同法》第十三条的规则,要约是期望和别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
要约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内容详细确认;
(二)标明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
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必定神往的话,一般是能够完成。
许诺是受要约人依照所指定的方法,对要约的内容标明同意的一种意思标明,须具有以下条件:
(1)许诺有必要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许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而,许诺有必要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一般指的是受要约人自己,但也包含其授权的代理人。
(2)许诺有必要是在有用时刻内作出。所谓有用时刻,是指要约好有答复期限的,规则的期限内即为有用时刻;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一般以为合理的时刻(如函件、电报来往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求的时刻),即为有用时刻。
(3)许诺有必要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许诺有必要是无条件地承受要约的一切条件。等方法作出许诺,则依然归于一般合同缔结中的许诺,而不是在缔结电子合同中所作出的许诺。
咱们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就要有相应的了解,关于要约和许诺的差异便是这些内容,咱们都清楚了吧。咱们就要在实践中依照法令的规则进行要约或许进行许诺,才干契合法令规则,然后遭到法令的维护。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合同法中怎么区分要约与许诺差异
《合同法》第十三条的规则,要约是期望和别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
要约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内容详细确认;
(二)标明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
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必定神往的话,一般是能够完成。
许诺是受要约人依照所指定的方法,对要约的内容标明同意的一种意思标明,须具有以下条件:
(1)许诺有必要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许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而,许诺有必要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一般指的是受要约人自己,但也包含其授权的代理人。
(2)许诺有必要是在有用时刻内作出。所谓有用时刻,是指要约好有答复期限的,规则的期限内即为有用时刻;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一般以为合理的时刻(如函件、电报来往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求的时刻),即为有用时刻。
(3)许诺有必要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许诺有必要是无条件地承受要约的一切条件。等方法作出许诺,则依然归于一般合同缔结中的许诺,而不是在缔结电子合同中所作出的许诺。
咱们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就要有相应的了解,关于要约和许诺的差异便是这些内容,咱们都清楚了吧。咱们就要在实践中依照法令的规则进行要约或许进行许诺,才干契合法令规则,然后遭到法令的维护。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